陈涛方进玉/文
5月24日,本报和《中国改革》杂志社在京联合举办反垄断研讨会,研讨会上,几位专家学者就反垄断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比放松管制更重要的是加强消费者知情权 □丁宁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
2000年,有经济学家曾兴奋预言:中国经济的“拐点”就要出现。可惜,由于种种原因“拐点”的预言并未兑现。经济发展有周期,出现低潮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制约中国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弊端,尚未打破!
垄断,就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因素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专家说,如果我们彻底打破垄断,废除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国的GDP在未来几年将至少再增长30%!不过,打破行政性垄断,不仅涉及到行业管理体制的变更,更直接涉及行业既得利益的调整。让政府自己来打破垄断,如同“壮士”自断其“腕”。
不过,新一轮打破垄断的呼声,不仅来自百姓和学者,也同样来自政府高层。上下呼声如此强烈、一致,这就是我们以垄断为研讨题目的重要原因。
什么叫竞争?什么叫垄断?从最简单的经济学来讲,基本上是一个信息对称的问题。
要说清垄断,必须先搞清楚何谓竞争。最为理想的“竞争”是所谓“完全竞争”,它说的是供需双方的信息对称,而且在数量上都无穷多。
反垄断的实际意义是给那些弱者更多的选择性,给选择非常差的人增加信息供应量,这是反垄断的根本之道。
反垄断的主要方法是放松规制,但是放松规制并不等于增加消费者对此行业的了解。你发100个航空公司的牌照,普通乘客也不会知道航空公司的成本到底是多少。比放松管制更重要的是加强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于一些行业来说,并不是一反垄断就能解决垄断问题的,因为有很多行业是“自然垄断”,比如在电力的问题上,供电网就是“自然垄断”,你不可能有太多的供电网。对这些行业来说,正确的做法是该放开的放开,要进一步加强规制的还要加强。还以电力问题为例,发电、电源可以全放开,电网就是一个需要加强规制的对象。同样的还有通信,不管你要发多少牌照,不管是上游还是下游,必然加强接口的控制权。
对付自然垄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增加规制的有效性,另外还应增加消费者知情权监督。现在我们在制定反垄断方案时,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往往都是政府加学者,由这些精英来为可怜的受益人设计一个方案。
从较成功地解决垄断问题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反垄断和这些国家、地区的发展阶段和历史沿革有关,不能简单地说放开就是反垄断了。比如在香港地区,它的公共交通是放开的,这里所谓的“放开”是什么意思呢?其实是说任何人都有权申请经营公共交通运输的牌照。但是牌照的总数是有限的,想拿到牌照就必须通过拍卖。牌照在公众的监督下拍卖,老百姓就有监督权了。
电力的问题就要复杂一些,它没法拍卖执照,因为香港地方很小,不可能新建电厂。
香港政府的做法很简单:每年的电价要不要变动、变动多少,都是由一个电力价格规制委员会来决定的。这个委员会是由消费者代表(包括用电的工厂和一般市民)加上电力公司代表,加上政府代表,再加上电力专家组成,电力专家是从国外请或者从内地请的,不是香港本地的电力专家。电力公司提出要求提高价格,然后消费者、专家、政府一块讨论,最后决定是否提高。在这个问题上,香港政府对付垄断用的就是加强管制而不是放开。
香港解决电力问题的思路是:电网是绝对垄断而且接受公众监督的。这个思路其实把垄断问题变成了接口问题,接口规则必须公开和平等。这一点对电力网是一样的,对公共自来水网是一样的,对公共交通网是一样的,对所谓的通信网也是一样的。
我们常说的垄断既包括了像电网一样的“自然垄断”,也包括像出租汽车一样的“行业行政垄断”,在一些具体的企业里这两种因素可能都有,但是我们不应该把这两个因素捆在一起讲,而应该把特殊部门的利益从行业垄断摘出来。
在中国,反垄断之所以比较难,有一个原因就是在反垄断过程中,应该是由政府发挥作用的,但是由于我们长期政企不分家,政府部门和垄断企业有着太多的联系,形成利益部门,造成反垄断的主体缺位。
反垄断领域也应该出现王海 □盛洪(北京天则研究所学术委员)
从总体来看,反垄断既有改革的意义也有促进经济增长的意义。
垄断是什么东西?垄断就是靠控制产量影响价格,控制产量一般来讲是减少产量。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在垄断情况下,投资少于均衡投资,供给也少于均衡供给。一旦垄断被打破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量的投资涌入,与此伴随的就是供给会大幅增长。随着供给增长,价格自然会下降;而随着价格下降,需求自然会增长。这样,经济就繁荣了。这就是反垄断的宏观意义。因此反垄断可能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打破垄断的过程有一个特殊的背景,就是一些利益集团为了分割新的产业前景,要挤进原来被垄断的部门,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电信业,新出来的电信运营商背后有着强大的利益集团,他们靠一定的政府资源非程序化地进入了原来被垄断的行业。
利益集团分割新的市场肥肉确实带来一些比较积极的后果,因为它毕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竞争,它也带来了人们观念上的变化,也才会有今天全面反垄断的局面。
在打破垄断方面,中央政府应该借用民间的力量,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力量。借用力量的办法就是制定规则。
中央政府要做的事情包括:第一,改善“进入管制”。
要改善进入管制,首先要分清到底什么是所谓的“自然垄断行业”。人们以前所说的“自然垄断行业”其实有些领域是具有竞争性质的。比如电力中的发电,就是可以放开竞争的。
有一些行业本来就是竞争性行业,只不过有别的原因不能放开,比如金融业。还有一类,如教育,科研等,类似的还包括新闻、出版、影视等行业,介于提供“公共物品”和提供“私人物品”之间。现在我们讲这些行业的放开时,强调“产业化”、向民间企业开放多一些,我想强调的是,它们也有非产业化即非盈利性的一面,所以也应该包含对民间非盈利组织的开放。
第二,在反垄断这个问题上,法律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反垄断法规。有了《消费者保护法》就出来了一个王海,王海不是中央政府指定的,不论他的个人品质怎么样,王海对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实起了比较好的作用。有了《反垄断法》,自然也会有在反垄断领域的王海。
第三点是审批制度的问题。
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有些地方政府已经自愿减少审批制度,这样做有正的马太效应,政府让老百姓自由发展的机会,老百姓发财赚钱,政府征税。贫困地区则相反,越穷政府越要审批。郑州有馒头办,连馒头都要管制。这些地方比较穷,政府的经济来源少,于是设立各种审批来获得经济来源。因为穷,所以审批多,因为审批多,就越穷。所以要自上而下地强制性地取消不合理的审批制度。
第四点,反垄断对政府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对垄断或不完全竞争的理解要难于对完全竞争市场的理解。反垄断的同时要改进管制。提高管制水平很重要。比如价格管制,什么地方该管制,什么地方不该管制都应该弄清楚。
打破农村垄断坚冰 □温铁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改革》总编辑)
大家关注了半天,关注电信、航空、电力等这些垄断,有没有人关注农村问题的垄断?
我去年做过一个调查,覆盖了7个大区15个省46个村,专门调查农村的高利贷问题。我发现,有30%的农民因应付垄断消费而借高利贷。
现在的统计数字说农民的收入有多少多少,其实这个数字中的相当一部分是实物收入。其实农民的现金收入非常低,而所有的交费部门都是垄断的,都必须拿现金开支,包括医疗、教育、化肥、种子等等。碰到了这些事情,农民就不得不借高利贷,为什么不到银行去贷款呢?因为银行也是垄断的。
此外,还有相当多的高利贷是农民为了应付农村部门的收费。我们现在带有强烈垄断色彩的行政性收费非常高。在一些地方,农民连在自己后院里挖一个茅坑都不行,你得向土地部门交农村建厕费。
除了行政性收费之外,各种各样的上级下达的任务都是垄断性,都得交费。先说教育,中国92%的教育开支开在大学,基层教育开支本来就小,农村教育又有多少?农村普九怎么办?农村建校费谁开?农民自己开。 农村最短缺的是什么?是资金。我估计,农村存款总数能达到两万多亿元,但是真正用于农业投资、农业贷款的有多少?10%左右。
解决问题的措施在哪儿?我看首先要打破农村领域的垄断。
生产资料垄断不垄断?土地是垄断的,任何土地必须国家垄断。种子化肥垄断,不能因为出了假种子假化肥就要搞垄断,很多假种子假化肥是从农业部门出来的,可见并没有一垄断,市场秩序就规范了。杀猪垄断,因为不垄断,猪头税就流失了。产出品粮食是垄断,烟草是垄断,蚕茧是垄断,棉花也是垄断,大宗农产品有几个不垄断?
现在一提到放开粮食,就想到粮食系统600多万职工没人养活;一提到放开生产资料,就想到400多万供销社职工怎么办。既然城市里的国有企业职工能下岗,为什么农村供销社职工就不能下岗?既然信用社不良资产的比例多,为什么不允许民办?
打破农村经济领域中的垄断,放开农产品的产出、供给和加工,这符合中国70%人口的利益。这个利益要比600万的粮食系统职工和400万供销社职工的利益大得多。
不要急着分拆电信 □高梁
对反垄断这个问题来说,不能仅仅从抽象原则来看,确实要对一个一个行业特别是电力、电信、铁路、银行等要有具体的行业分析,因为每个行业的情况都不一样,它所承担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也不一样,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网络性,是所谓的“网络经济”。
网络,包括电信,互联网等等在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非常高的初始成本、高的初始投资和非常低的边际成本。也就是说它不是普通的供给。
网络供给商所投入的资金很高,技术含量也高,于是就出现了垄断,因为先进来的人给后面的进入者筑了一个很高的门槛,也就是说出现网络接口的问题。网络中的自然垄断身份怎样进行规制,确实值得考虑。
垄断这个问题确实比较复杂,我们在垄断体制下搞了20年,电信普及率从2%到现在的22%,印度从1995年开始学得美国走分拆道路,他们当时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普及率跟我们九十年代初是一样的,到今天,印度的固定电话只有3%,移动才0·4%,而我们的固定电话为11·7%,移动为7%。我们现在还不好说,如果放开的话,我们能走得更快一些。因为在网络建设中,有一些地方是赚钱的,有些地方可能就不赚钱。
比如民航,大家都愿意飞上海、北京、广州这几条线,因为赚钱。再比如,往乌鲁木齐铺光纤就没人干。国家要不要铺网络?一定要铺,如果企业不干,政府掏钱,这就是改革的效率和成本问题。在反垄断的问题上,确实不能够一概而论。
当然我说这些并不是说我们现在还要搞垄断,我赞成现在应该反垄断。对于有垄断性的网络,有人主张放在私人手里,我觉得这大概不大现实。
在反垄断时功能的分离是要做的,但是应该注意不能急于分拆,分拆就会形成不同的主体,这就会带来“接口”的问题。
解构电力垄断 □刘纪鹏[微博](中信国际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上个月去了一趟美国加州,呆了一个礼拜,去的那天加州电力危机给加州政府带来亏损120亿美元,走的时候就变成140亿美元,现在损失肯定是150亿以上。加州最大的电力公司太平洋电力已经宣布破产,现在加州动辄拉闸限电搞得人心惶惶。加州政府说他们今年夏天没辙了,想来想去惟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号召全州人民节约用电。
美国人说了一句话,我印象非常深:市场能解决别人的一切问题,但是市场解决不了市场自己的问题。
简单地说,加州在电力改革上出的毛病是,原来的发电厂商出卖的是垄断机会,当然要卖高价;新进来的发电商的成本高了,而电价又不能随便提,于是电力企业大量亏损,根本没有力量保持适当的发展。
电的问题有发、送、配、售四个环节,我们常说电力是垄断的,这里的垄断到底指的是哪个环节?分析来分析去,大多数环节都不应该垄断,除了输电网。所以,我们应该把垄断严格限制在网上,对网要严格地规制,而且要求网对所有的竞争者都得平等。至于网的收费标准,一个要考虑它的运营成本,一个要能够保证它的正常发展。
把其他的环节从输电网上分离开来,比如在发电方面引入全面的竞争,允许私人售电公司加入。电力的发和售都要放开,配电其实也应该放开。在放开后,新的发电商将不大可能和本身有网的发电商在一个竞争平台上,所以必须把垄断性的网和自由竞争的发电商彻底分开。
输电网应该统一而不应该分割。欧洲就有一个统一的输电网,这个网不但包括了欧盟12国,而且通过海底电缆把北非的几个国家也都联上了,总共有十七八个国家,总容量为4·1亿千瓦。而我们一个国家就有十二三块电网,各大区之间基本上不相连。在这种情况下,什么西电东送、北部的资源往南调,都不能非常顺利地实施。没有全国联网,在电力问题上就谈不上竞价上网,因为你连个竞争平台都没有。
电网大了一定会不经济吗?我看不见得。如果市场机制真培育起来,能建立一个很好的调度系统,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美国和德国的电力交易所跟股票交易市场一模一样,电竟然也可以像股票一样买卖。半个小时的电、15分钟的电在那儿交易,大的发电商都有自己的席位。
中国的电还是比较便宜的,除了印度,其他国家都比我们贵。但我们的电便宜主要是指城市里,我们的农电很贵,一个农村供电局五个人就够了,结果常常要30多人,这些人用电还都不花钱,一些特殊部门、关系部门也白用电,最后全部摊在农民头上。
在国际上,消费者买的电中有60%到70%是给电的输送和配电运营者的,发电商大约只能拿到30%的样子。我们国家恰恰相反,发电商大约能拿70%。这样的比价是不合理的,以前可以以电养网,网电分家之后,送电配电的就要大面积亏损。
电力的反垄断必须从政府做起。我们现在上项目是政府批,价格是由政府定。电有火电、水电和核电,大家的成本不一样,所以在定价的时候就千差万别。这个问题不解决,电力改革就无法深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