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走到十字路口 竞争机制何时发挥作用?

2000年12月10日 10:47  南方网 

  “我们至今没有建立以价格竞争机制来配置资源的规则,这是问题的关键。"

  投入回报不成比例

  电力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呼声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最开始的呼声,当然来自电力用户,特别是大用户。电价是导致电力用户不满的直接原因。其次,一些独立发电公司认为电网调度不公、自己发电受限。另外,一些民间的电力投资者和境外的电力投资者,希望能够从源头理顺电价问题,只有这样他们的积极性才调动起来。

  政府也是积极呼吁和支持改革的。在国家电力公司战略研究规划部组织的一次研讨会上,有政府部门的同志提出,在全国性大公司中,只有国家电力公司一家没有切分,而与其有相对可比性的电信、铁路的改革都已经成为先行者。

  另外,资料显示,电力行业集中了我国六分之一的国有资产(约8000亿元人民币),每年电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约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16%,有些年份竟超过18%,以1996年为例,电力行业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就达1633亿元。然而令人难以思议的是,国家在投入大量资金后,却得不到应有回报。去年电力行业仅向中央财政上缴86亿元。

  今年6月16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9次会议,成为这次改革的重要起因。当讨论到三峡电力电量分配问题时,朱总理说,当前电力业“省为实体"的改革已“走样"为省为壁垒,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出现很大障碍。必须重新审视,由国家计委牵头,成立电力体制改革小组,开门搞改革。

  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从80年代开始。经过对电力生产关系的调整,摆脱了持续几十年的电力严重短缺状况,发电量和总装机容量跃上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位水平。但是,结构性失衡的问题又开始出现。

  改革的牵头单位国家计委现在成了对过去一些改革措施的否定者。今年5月间,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电力处处长王骏在《令人沮丧的电业改革》一文中,尖锐地指出,随着电力供需矛盾的缓解,过去许多关于兴建电厂、解决电力短缺的好办法与政策现在已经反过来成为电力工业发展的桎梏。

  看来,只有呼声还不够,这场改革需要理性的总结过去,辩证的对待成绩。从两端突围

  电力是一项特殊的商品,电力的输送和发配必须依附于电网的运载,同时又不能作为一般商品储存。在当今的科学技术水平和自然资源条件下,输电和配电目前具有不可动摇的自然垄断地位。因此,发电和售电成为改革的首要突破。这也就是“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由来。

  “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是指,把具有自然垄断性的电网运营管理与具有竞争性的发电与售电经营分开,在组建统一的国有电网公司的同时,放开发电与售电市场,电网实行全国联网,电厂实行竞价上网。著名经济学家李京文指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这有利于国家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打破垄断,有利于电力消费者充分行使“货币选举权",促使售电企业不断改善服务、降低电价。例如,“西电东送"的前提是全国联网。在这个前提下引入价格机制,通过市场来调节电价,这样,西部相对便宜的电力资源,才能真正“送"到东部。打破“省际壁垒"尚无良方

  在这场声势浩大的电力改革中谁将是这场改革的受益者?谁又要为此付出代价?

  国家计委一位官员指出,最直接的受益者当然是消费者。据报道,今年3月,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电力公司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检查的通知》,对1998年以来的电力价格进行检查。截止到5月底,从2637个单位查出价格违法金额27·4亿元,已实行经济制裁6718万元。

  政府也应该是电力改革的最终受益者。国家对电力工业投入的国有资产8700多亿,占国有工业总资产(5万亿)的1/6强。电业国有股变现后会增值,可补充社保基金和养老金。

  对于后一个问题,这位官员说,原国家电力公司将受到影响。其次是各省以前的中小电站和发电厂。因此,通过有效的价格竞争机制,打破“省际壁垒",成为改革又一项艰巨的任务。改革没有时间表

  据知情者透露,这次改革的力度不仅大于以往任何时候,甚至比惊天动地的电信业改革有过之而无不及。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开放电力市场,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赋予消费者“货币选择权",将是本次行动的主旋律。而对于长期垄断、靠计划运营了几十年的电力工业,这将是一次格局性的冲击。

  国家经贸委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说,整体改革方案有望于明年初正式推出。但是,这一消息很快被否定了。有关部门的解释是,国务院既没有给计委规定准确的完成时间,计委也没有给这项工作制定准确的时间表。“我们至今没有形成买方市场条件下电力交易的法律,没有建立以价格竞争机制来配置资源的规则。这是问题的关键。"实际上,王骏本人也许比谁都着急。

  国家电力公司的总经理高严认为,目前他们处于一个非常敏感的路口。照一位公司普通工作人员的话来说,“我们是改革的对象,只有等着上头的文件了!"

  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69号文件的结尾部分,特别提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除正常生产经营外,有关各级国有电力企业资产重组、电站出售和其他资产处置问题,将纳入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统筹考虑。目前除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包括电力资产的重组、上市、转让、划拨及主业外的投资等……"

  尽管没有正式改革文件的出台,但是从这个“预防针铁"式的规定中可以看到,改革的总方向是定了的。(本报记者郭开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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