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文
改革是涉及政治和经济诸多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中国改革发展之初,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22日)就这样来界定改革的实质和基本内容:“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经过20年的努力、中国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现在革命尚未成功、瞻望未来、战斗正未有穷期。为了取得改革完全的胜利、改革者仍旧需要继续努力。
一、成就与问题
中国改革首先在经济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它的基本标志,是原来国有经济的一统天下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见表1、2),市场在许多领域的资源配置中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一个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轮廓已经显现在我们面前。
国有 |
集体 |
<私营 | |
1978 |
77.6 |
22.4 |
0.0 |
1980 |
76.0 |
23.5 |
0.5 |
1985 |
64.9 |
32.1 |
3.0 |
1990 |
54.6 |
35.6 |
9.8 |
1995 |
32.6 |
35.6 |
31.8 |
1998 |
27.0 |
36.2 |
36.8 |
国有 |
集体 |
私营 | |
1978 |
54.6 |
43.3 |
2.1 |
1980 |
51.4 |
44.6 |
4.0 |
1985 |
40.4 |
37.2 |
22.4 |
1990 |
39.6 |
31.7 |
28.7 |
1995 |
39.8 |
19.3 |
40.9 |
1998 |
20.7 |
16.6 |
62.7 |
正是在这样的体制基础上。20年来中国迅速增长、它在世界经济贸易中的地位节节提高。这些成就得到了举世的公认。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改革已经取得的成就仍然是有限的。且不论如同古语所说,“行百里者半九十”,即使从经济体制变革的基本标志,即经济资源配置方式转变的角度观察,也不能说我们已经迈过改革的大关。
1992年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曾经明确地指出,经济改革的基本内容是转变经济资源的配置方式,让市场而非计划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目前虽然国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不高,大致上只占1/3左右,但它仍然是经济资源的主要支配者。加之国有企业的改革又很不能令人满意,在大多数国有企业里,旧体制还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妨碍它们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运作。因此,从全局来看,我们还远不能说市场已经在它的资源配置中起了基础性的作用。以发展中国家最为稀缺的资本资源为例,国有经济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只占1/3,但却耗用了2/3的资本资源。旧体制的阴影不仅在国有经济中顽强地存在,使它的整体效率难以得到提高,而且计划经济的行为方式还通过国家行政机构范围广大的微观干预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这是当前许多困扰我们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的主要成因。
例如社会上议论得很多、中国领导人也十分关心的所谓“重复建设”问题,它的制度根源,就是在国有经济没有实现改组、投融资体制没有实现改革的范围内,资本资源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由患有J·科尔奈所谓“投资饥渴症”的行政性行为予以配置。
类似的问题我们还可以列举很多。
例如,国有经济效率低下导致金融体系脆弱;国有企业运行状况不佳和非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不良是近年来市场不振的重要原因;如此等等。
这里还要讲一下乍看起来和工商业离得很远的农村问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不能得到提高,目前已经成为朝野严重关注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怎样才能使农民富起来?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看,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把多达1.5亿人到2亿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的非农产业去。这种转移在改革的前十年进行得比较好,而在改革的后十年,这种转移却出现了停顿,甚至出现反转。例如,近年来由于国有企业吸纳新劳动力的能力由正转负、内地有些基层政权所属的乡镇企业瘫痪倒闭以及某些城市“清退”农民工,乡村地区务农劳动者的人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大量增加。这里的根本原因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改组的进度缓慢,使国有工商业缺乏创业的活力;另一方面是非国有工商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从而它们的创业活力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
以上的种种情况为什么会发生?我想症结大概在于:旧有的国有经济体制,或者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所说的“国家辛迪加”这种党政经一体化的结构,乃是整个旧体制的核心或基础。以此为依据的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一部分人,特别是国家的精英分子在保持这种体制中有重大利益。其中有些人不能以整个社会的利益为重,他们就会以种种口实(包括政治上的口实)阻碍改革和改组的进行,从而对改革和改组产生很大的阻力。
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者在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时指出,它们的改革之所以没有能够顺利进行下去,或者虽然在初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终于半途而废,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它们针对国有经济的改革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阻力。我最近在匈牙利呆了一段时间。我们的匈牙利同行们。包括从80年代起就和我们很熟悉的社会主义的改革家们,心情沉重地对我说到他们的教训。为什么匈牙利开始时进行还不错的经济改革到了80年代就进行不下去了?在他们看来最主要的原因是,党和政府内部一些处于重要地位的人用政权的力量阻碍国有企业的改革,压制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同时用发补贴、放贷款、给予种种优惠等多种方法维持和再生产党政企不分的旧体制。
80年代中期以后,中共中央在邓小平的指导下试图把改革的战略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从非国有部门转向国有部门,进行邓小平所说“模老虎屁股”的攻坚战。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还就此作出了著名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但是这次攻坚战进行得并不顺利,到1987年甚至完全停顿下来。由此看来,在中国,彻底改造国有经济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也是巨大的。
二、突破与回潮
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之后,中国的改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政策上都有重大的突破。继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实现了从“增量改革”战略到“整体推进”战略的转变。与此同时,全会指出,为了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除了要进行财税、金融等宏观经济改革外,应当着重进行国有企业的改革。全会针对过去过多地强调了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而没有着重进行企业制度改造,成效不显著,一部分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但没有改善,而且逐渐陷入了困境的情况,决定国企改革的方向不是放权让利,而是制度创新。由此,开始了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现代公司制度的试点。
不过人们很快就发现,要在保持国有经济的统治地位、绝大多数公司都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条件下把国有企业普遍改造为规范的现代公司,是很难做到的。由此,提出了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和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思想。
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1997年的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和1999年的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围绕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创新和政策决定。
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否定了把一个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大小同该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强弱直接联系起来、认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愈大愈好的苏联式观点,明确规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至少100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据此,代表大会要求根据“三个有利于”(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国力的增强,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建立这基本经济制度。这种调整具体地说有三项内容:一是缩小国有经济的范围、实现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调整;二是努力寻找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公有制;三是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大的决定标志着改革的指导思想从“搞活国有企业”、“搞活整个国有经济”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转变,这意味着列宁所说“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的真正实现。
十五届四中全会在以下的四个方面把十五大关于调整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完善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的方针具体化:第一,进一步将国家需要控制的行业规定为四个,即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就为进行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调整指明了“进”和“退”的方向。第二,不但重申了十五大“放活小型国有企业”的方针、而且将放开的范围扩大到中型国有企业。将占国有企业总量百分之九十以上、目前大部分处于困境的中小企业放开搞活了,不但能够为各级政府卸下巨大的包袱,还将为我国工商产业增加大批生力军。第三,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公司都要实现股权多元化。通过中外非国有股东的进入,建立起符合于我国法律和国际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义,在于确保在所有者和高级经理人员之间建立起制衡关系。在过去几年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建立起来的部分公司有其名而无其实,甚至成了所谓“翻牌公司”,症结就在于受到国有企业原有归属关系和管理体制的束缚,没有建立起全体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既保证高层经理人员,首先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在授权范围内的自主决策权力不受干预,又保证全体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通过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使股东的利益,特别是非控股股东的利益不受侵犯。所以,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这一要求,对于大企业建立有效率的企业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应当说,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改革思路是清晰的,方针是正确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加以落实。
令人不安的一种与上述方针相反的潮流,就是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门不把注意力放在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建立有效率的企业制度上,却热衷于“跑部钱进”。为自己所属的国有企业“圈钱”和“输血”。在东亚金融危机发生以后,为了克服需求不足,财政系统每年用发行国债、增税等方法动员数以千亿元计的资源,用于投资,以便增加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运用财政手段执行反周期政策,可以起到启动的作用,因而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它演变成了一种动员民间资源救助国有企业的长期做法,就会造成微观上和宏观上的种种消极后果。首先,由于财政投资是靠政府发债吸收民间储蓄实现的,具有所谓“挤出效应”;还由于增加财政赤字最终要加重税负,由此使投资环境变差、抑制民间投资。因此、依靠财政投资从较长时期看并不能增加投资需求。其次,由于政府体制本身的弱点,在一般的盈利性部门,政府投资的效益往往不如民间投资,过分强化政府的资源配置作用,不可能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最后,长期使用这种办法,会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甚至威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更重要的是,如果国有企业热衷于取得国家注入的资源而忽视改组和改革,其结果将会是复制和加强旧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