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5日13:40 法制晚报

  自称上线诈骗成功后 自己帮人取钱三个月 伙同他人骗18人23万余元

制图/廖元制图/廖元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我是你的××,现在急需用钱”, 俩90后老乡伙同一上线,利用这种冒充熟人打电话借钱的手法大肆行骗,3个月骗18人共计23万余元。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两人8年和7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伙同他人诈骗仨月骗了23万

  23岁的邵某和24岁的王某两人为老乡。据检方指控,2013年8月至10月间,邵某、王某伙同“傻村”等人(均另案处理),冒充熟人给被害人打电话,以急需用钱为名骗取18名被害人向指定的账户中汇款,并由邵某、王某将上述赃款取出。其中,邵某、王某两名被告人诈骗金额共计23万余元。被骗者中包括在北京居住的人。

  2013年11月,民警将邵某和王某抓获,并当场起获赃款现金9600元及涉案银行卡95张。经核实,其中82张银行卡为邵某和王某非法持有。检方认为,被告人邵某、王某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责。

  据邵某供述,2013年8月,有名自称叫“傻村”的男子在广东茂名市的酒吧遇上他和同村的王某,称能介绍一个挣钱的路子,让他们帮他取钱,每取一笔钱就给8%的好处费。

  “傻村”先后给了二人20套左右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之后只要“傻村”给邵某二人打电话说哪张卡进钱了,他们就马上去银行取钱,好处费平分。

  据王某称,他一共帮“傻村”取过40到50次钱,共计约30多万元,他大概挣了1.2万。

  两人都表示不清楚“傻村”给的银行卡是哪来的,卡的密码也只有在取钱时“傻村”会提前告知。王某表示,他们知道钱是通过诈骗骗来的,“因为茂名市有好多人都干电信诈骗的事,‘傻村’一说我就知道他也是干这个的。”

  这期间为了挣钱,王某还私下花3000元买了3套银行卡,并写了“取钱电话:××”的纸条贴在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的酒吧外面和一些电线杆上。

  如果有人和他联系,王某就把买来的这三套卡的卡号告诉对方,对方如果骗成功了就会联系他去银行取钱,扣除8%的费用之后,他再把剩余的钱存到对方提供的账户上面。

  王某利用这种方式,帮人取过三到四回钱,从中挣了900多元,这些情况邵某并不知道。

  王某称,他和邵某没有冒充过别人的亲属或是熟人给人发短信或打电话,只是帮这些骗子套取现金,目的就是为了挣钱。

  判决

  两人均构成诈骗罪

  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两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诈骗5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但对其他犯罪事实均辩称没有实施,同时认为自己持有的银行卡都是“傻村”给的,并非他们有意持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同时,两人共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与其所犯诈骗罪并罚。

  关于被告人提出的并未参与指控的大多数犯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综合在案证据和两名被告人供述,能够证实其二人长期非法持有大量他人银行卡进行取现。且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中涉及的银行卡最后均在二被告人处起获,现有证据能够证实二被告人伙同他人实施了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

  综上,海淀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7年半,罚金7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罚金7万元,涉案赃款两人共同退赔。

  警方买“料”后实施诈骗团伙分工明确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在公安机关公布的48种常见电信诈骗犯罪手法中,“猜猜我是谁”、“我是你领导”这两种诈骗手法最为常见,深受其害的人遍及全国。而据调查,这种诈骗电话几乎都是从广东茂名市电白这个地方拨出的,该地区因此被戏称为“全国电信诈骗第一县”。

  警方介绍,诈骗分子将公民个人信息称为“料”。购买的“料”视其详细程度和职位价格也会不同,比如老板、局长或者高层领导的信息价格就会贵一点,而包含了职位信息的“料”价格也会高一点。

  据警方介绍,这些诈骗团伙分工明确,互不联系。作案人员大多无业,老人和新人相互之间也会“传帮带”,并收提成。

责任编辑:王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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