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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判决履行期限已到 百事尚未赔偿蓝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0日 22:54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全球最大的饮料巨头之一百事公司,以深蓝底色、配上明星的外包装,曾经在中国市场、卷起一场“蓝色风暴”,百事公司、仅花在蓝色风暴上的广告费、就超过了1亿元。但它没有想到的是,“蓝色风暴”、早在几年前、就被浙江的一家小企业注册为商标,两家的侵权之争、也由此展开。今年5月底,法院终审判决、百事可乐败诉,今天是判决的、最后执行期限,但记者今天了解到,百事还没有执行判决。

  与百事打官司的这家小企业,是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记者今天拨通了蓝野公司代理律师吴报建的电话,他说直到今天,他们还没有得到百事可乐的任何回馈信息。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报建说:“我们是5月30日接到的判决结果,判决百事公司在浙江日报上道歉,同时赔偿300万元赔偿,直到今天都还没有任何信息,我们准备明天和他们进行联系。”

  记者随后与百事公司的代理律师黄知斌取得联系,他表示目前公司方面还没有授权他对此事表态,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了解到,这次被起诉的是上海百事公司,而它只是百事可乐“蓝色风暴”中国营销计划相关的14家企业之一,虽然目前他们已经不在广告中使用蓝色风暴的概念,但蓝野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仍保留对另外13家企业起诉的权利。

  新闻背景:蚂蚁如何撼动大象?

  蓝野酒业、是浙江一家民营小企业,注册资本不过300万元人民币,而百事可乐、年营业额、高达285亿美元,有人把他们之间的较量、称为蚂蚁撼大象,但恰恰是、蚂蚁笑到了最后。

  2003年12月,地处浙江丽水偏远山区的蓝野酒业有限公司在当地注册了“蓝色风暴”的商标,记者从这张商标注册证书上看到,商标的注册范围包括啤酒、可乐、矿泉水和其他饮料。

  2005年5月,百事可乐开始花费巨资在中国强势推出以“蓝色风暴”为主题的促销宣传活动。当年11月,蓝野公司生产的107箱“蓝色风暴”啤酒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怀疑涉嫌冒用“百事可乐”的商标被查封扣押。此后有多家合作伙伴与蓝野公司断绝了联系。

  一个月后,蓝野公司将百事公司旗下的上海百事可乐公司告上法庭,一年之后2006年11月,杭州中院一审判蓝野公司败诉,认为百事使用的“蓝色风暴”是标识而不是商标。

  蓝野公司不服,继续向浙江省高院上诉,今年5月30日,浙江省高院推翻了一审判决,认定上海百事侵权事实成立,判罚其赔偿蓝野公司300万元人民币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专家:中国企业应学会主动维权

  蓝野公司的胜诉来之不易,因为最近几年来,国内的一些企业、不断遭到外国公司侵权的投诉。专家指出,蓝野的胜诉,对中国企业、主动维护自己的

知识产权,是一个好消息,也是一个警醒。

  王加斌说:“国内的企业往往因为缺乏维权的意识和法律人才,不会主动打官司。蓝野公司的胜诉是一个好消息,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学会主动维护自身的权利。”

  近年来,我国企业遭遇到知识产权的涉外官司越来越多,大到彩电、汽车、小到打火机、小食品等等,都不断被外国企业送上法庭。从2002年到2006年,仅北京市一中院受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就增加了3倍。其中90%的原告是外方,且外方的胜诉率超过60%。专家分析说,中国从1985年开始实施专利法至今不过二十多年,而欧美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走过了几百年的历史,所以中国企业要想在涉外官司中占主动,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

  王加斌说:“企业要建立维权的预警机制,要时刻注意是不是有企业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权等等,一旦发现要有主动出击的意识,最好是聘请专业的律师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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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事可乐蓝色风暴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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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调查

您认为百事可乐的“蓝色风暴”侵权是否具有主观故意?
是,百事可乐认为即使侵犯商标权,国内小企业也不会和无力应诉
不是,完全是百事可乐工作疏忽造成的
不好说

您认为国内企业往往拒绝应诉跨国企业侵权案的原因在于?
诉讼维权过程漫长复杂,企业没有精力应付
与跨国企业实力相差悬殊,对方易施加法律以外的干扰压力
企业自身保护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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