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31日16:33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017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会2017暨资产管理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作为分论坛“如何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主持人发表“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逻辑、现状与未来”的主题发言。

  张承惠表示,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应该说在全球都是领先的。2016年8月31号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关于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在这个指导意见之后,一行三会、证券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等多个机构都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绿色金融发展的文件,我们初步统计了一下大约有将近十个。

  她指出,绿色金融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目前,我们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但是也存在绿色的标准不清晰、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定义不清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 张承惠

  以下为发言内容:

  张承惠:

  大家下午好!我先做一个引导性的发言,因为下午我们有一个分论坛专门讨论绿色金融问题,刚才殷所长也说了绿色金融这几年在中国发展的非常迅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大约是在2013年就开始绿色金融方面的研究,做了些基础性工作。

  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逻辑、现状与未来”。

  为了把时间更多的留给大家讨论,第一个问题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逻辑我就不说了。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也不详细说了。只是强调一点,绿色金融的内涵还是比较广的,它不仅仅是指金融机构的投融资活动,在做项目融资决策的时候要考虑环境因素。而且金融体系自己也要寻找绿色的发展模式。

  下面重点讲一讲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首先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应该说在全球都是领先的。刚才我们殷所长也介绍到中国G20把绿色金融作为一个主题,这应该说是G20会议上的首次,而且国际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我主要介绍几个方面,一是中国在绿色金融方面做了一系列的顶层设计,这是其他国家都没有的。特别是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文件中多次讲到绿色金融。而且特别是2016年8月31号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关于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

  在这个指导意见之后,一行三会、证券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等多个机构都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绿色金融发展的文件,我们初步统计了一下大约有将近十个。

  从取得成效来看,我们在几个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

  一是绿色信贷,从2013年到2015年有21家主要的银行绿色信贷的余额增加了3万亿人民币左右,到去年6月末绿色金融信贷余额达到7.26万亿,占各项贷款比重9%,这个比重是在逐年上升的。而且我们关注到绿色信贷里面的不良率是0.41,远低于各机构的平均不良率。

  二是绿色债券,在2016年突出的现象是绿色债券异军突起。在全球也是这样,2016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的规模达到5600亿元,期中主要推动力就是中国的绿色债券,而且我们的绿色债券发行的品种种类也在不断增加。

  三是绿色保险,到2016年上半年,几乎全国所有的省份都开展了绿色保险的试点,涉及范围包括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的废弃物等等,像广东和南京一些省市,在全国首先把环境污染责任险由资源险变成强制保险,从绿色保险的增长签单的数量和规模来看也是在不断增长的。

  另外一个绿色金融发展的成效,我们发现在区域规划中关于绿色的元素在不断增加。比如说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都加入了绿色金融的元素。

  还有就是一些机构,比如说上证和中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份正式发布了上证180碳效率指数,这个指数主要是帮助投资者特别是被动式的投资者来识别哪个是碳利用效率高的低碳行业和股票。到去年年中,中国绿色股票指数已经达到19个,占全部指数的比重大约是2%,被一些投资机构作为产品开发的重要依据,到去年7月份基金管理机构已经推出各种以绿色为主题的基金将近一百只,规模将近1000亿。

  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看到最近这两年绿色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在优化,2015年1月1号新的《环保法》实施,一个重要的改变就是对污染企业的一次性处罚,改成按每天连续惩罚,而且罚款上不封顶,大幅度提高了企业违反环境法的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解释,对环境公益诉讼做出了详细规定,允许以公益的方式进行环境诉讼,这也是一个创新。《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对企业治理污染施加压力,这些都是改善了绿色金融的环境。

  下面谈谈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首先,绿色的标准仍然是不清晰的。比如说什么是绿色债券,现在标准就不一致。国际标准有若干个,中国目前出现了两个标准,一个是中国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出的标准。第二个是国家发改委出的标准。不同机构制定的标准是不一致的,首先中外方在绿色的定义上标准存在差异,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由于它们基本上解决了污染问题,所以他们关注的是气候变化风险。他们不大考虑污染问题,因为在他们国内没有多少污染问题。他们对化石能源采取的是一种极端的态度,凡是对化石能源的所有投资都是非绿色的。中国就不一样,因为环境污染问题对中国来说是更紧迫的问题,因此只要能够降低能耗,能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中国都算是绿色。

  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定义也是不清楚的,什么是绿色信贷。比如说我们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对高铁发行的债券算不算绿色债券,这个是有争议的。对他们投放的贷款算不算绿色贷款,这个也是有争议的。还有绿色保险,现在基本上是环境责任险,本来绿色保险的内涵和外延应该更广一点,政策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财政补贴效率不高,突出表现在新能源汽车方面,骗补的行为还是比较突出的。将来如果对绿色金融进行补贴,怎么补贴,补贴以后怎么进行跟踪和检察这都是问题。

  还有我们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的优化,不同的区域不一样,发达地区对环境保护意识要强一些,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更多考虑发展问题,所以对于环境污染的问题,地方政府往往采取一种保护主义的态度。

  目前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还不足以产生足够的威慑和震慑效果。像江西在2013年底到2015年底试点了两年环责险,在试点期间只有一半左右应该投保的企业买了环责险,两年试点到期以后大家不再愿意续保了,所以外部的压力对企业不足以构成强有力的购买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的动力。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还存在着问题,比如说有的省市还没有把环境违法信息纳入到基础数据库,银行缺乏相应的产业知识,他不知道哪些企业违法。我们的绿色债券需要更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在已经是靠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来承担。但是他们的专业性和评级的质量均有待提高。

  下面我再简单讲一下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景,首先绿色金融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这是毋庸置疑的。新的五大发展理念里面,第三条就是要绿色发展,这就和绿色经济、绿色金融密切相关了。我相信未来在新发展理念之下,对环境的监管力度将持续加强,对污染企业的震慑力和约束程度会不断的加强,客观上为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其次,绿色金融的发展目前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认同,我们看到很多国家都在考虑绿色金融的发展问题。比如巴西的中央银行认为配置到绿色经济上的金融资源需要标准化,需要进行有效的监控。巴西中央银行对银行业提出了增加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要求,而且在2014年就出台了跟环境和社会相关的监管办法。孟加拉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提供了发展绿色信贷的指南。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2014年初就发布了机构投资者的规则,明确要求机构投资者必须将公司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纳入投资决策程序。欧洲也是一样,欧洲主要的做法是加强风险披露,特别是强制要求一些大的上市公司要披露与环境信息和社会政策相关的信息。美国财政部对外援助项目中80%是有绿色要求的。

  应该说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当今国际上的一个潮流,也有一些国家正在把可持续因素纳入到法规里面去,进一步提升它的层级。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是建立特殊的评估机制。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进行环境和社会因素对未来金融机构风险影响的评估。也叫做环境的压力测试,根据这种评估来分析未来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寻找一些应对的办法。

  第三,对机构投资者的社会责任要求中增加可持续的因素,也就是说要求机构投资者把不符合发展理念的公司排除在投资组合之外,有点釜底抽薪的味道。一般是两种做法,西方比较多的做法是采取积极股东主义,就是通过股东更积极的运用他的投票权来决定大机构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未来的方向。

  中国未来会更多的通过社会责任评估,来强化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导向。我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要和中国基金业协会合作做一个ESG的评估,而履行社会责任的指标体系里,一个重要的元素就是在绿色金融方面做的怎么样。

  由于绿色债券发展的非常快,从全球的情况来看绿色债券是最容易作为投资组合的,因为绿色信贷往往很难标准化。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当今国际环境之下,绿色债券成为绿色金融发展主要载体的原因。我就说到这里,谢谢各位。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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