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刘士余:加快构建现代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2013年01月21日 11:03  金融时报 

  深入开展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加快构建现代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士余

  农村金融服务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保障。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金融服务“三农”的部署精神,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会同各地各级政府,与商业银行、清算组织、支付机构一道,以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村,均衡城乡支付服务资源配置为突破口,持续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加快城乡金融服务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城市相比,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仍然落后,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任务仍然艰巨,需要我们不断破解难题,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农村支付结算基础保障。

  一、我国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在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清算组织、支付机构等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支付服务供需适配度持续提升,已基本实现了2009年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为缩小城乡支付服务差距、推动实现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对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规划指导。人民银行切实履行支付体系组织者、推动者、监管者职责,加强对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2006年、2009年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组织召开全国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经验交流会,并建立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联系点制度,探索确立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大大加快了全国各地建设工作进度。针对农村支付结算费率较高的问题,协调中国银联、商业银行研究出台优惠费率政策,降低农民非现金结算成本。

  (二)推动金融支付服务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一是批复组建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通过提供灵活多样的系统接入方式,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加速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的广覆盖。二是以农村银行卡市场建设为抓手,推动便农零售支付体系发展。2005年、2010年先后组织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为广大金融空白乡镇的农村居民提供家门口式基础金融服务,从根本上提升了金融服务在农村的可得性。引导推动电话POS等各类创新型受理终端在小商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产业链等领域广泛应用,减少了现金流通,提高了资金结算效率。推动金融社保卡、中职学生资助卡、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等行业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加速银行卡向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渗透。三是针对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不完善、金融网点辐射功能弱化的问题,通过组织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手机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在农村试点、业务代理协作等方式降低农村支付服务市场拓展成本,引导银行机构、支付机构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三)强化支付服务风险防控和宣传教育。通过建立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机制、开展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农村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防范支付风险,维护农民资金安全。组织开展银行卡安全知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专题宣传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提升了农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供需双方实现了有效对接和互利共赢。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及时享受到相关金融服务,解决了其往返银行网点路途遥远、花费较高等问题。截至2012年11月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已覆盖全国32个省市,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总计超过40万个,覆盖行政村29.25万个,消除金融空白乡镇比例达52.52%。2012年1月至11月累计实现小额取现交易超过4532万笔、金额超过420亿元。如按每笔业务节约交通、餐食等费用10元、省时1.5小时测算,相当于为农民节省了4.5亿元和6798万个小时。金融机构通过完善支付服务设施网络,减轻了柜台办理业务的压力,形成以支付结算服务为纽带的农村资金归集和小额信贷业务的服务链条,拓展了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涉农金融机构服务民生、履行社会责任与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形象的有机结合。农村支付环境的改善也拉近了党的政策与农民的心理距离,使越来越多农村群众享受到支付体系现代化发展的成果,切实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大大提升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部分地区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农业灾损补贴以及农村低保补贴等财政直补项目,全部通过非现金形式按时足额发给农民。据初步统计,目前银行卡已累计归集资金近1600亿元、发放1876亿元,将中央和地方惠农政策安全、便捷、及时地传递到农民手中。

  二、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国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持续出台的惠农政策为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提供保障。随着十八大报告中“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进城镇化”战略部署的实施,农村地区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瓶颈将逐步突破,农村人口将由分散居住加快向聚居化转变,为提高金融服务网络辐射能力、降低服务供给成本提供保障。国家有关财税支持政策也将激励金融机构将资源向农业产业链融资、农户小额信贷、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布设等倾斜,特别是“新农保”、“新农合”等定期补贴资金发放引致的取款、转账需求,正成为撬动农村资金结算方式转变的杠杆。财政部有关数据显示,中央财政“三农”投入从2003年的2144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2286.6亿元,累计总投入超过6万亿元,形成了包含四项直接补贴、造林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补贴规模超过2000亿元。

  (二)“三农”支付服务需求的扩张升级为拓展农村支付服务市场深度奠定了基础。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农村企业和个人对支付服务需求也不断升级,企业对包含小额贷款、现金管理等功能的非现金结算整体解决方案以及个人对存取款、转账结算、消费信贷等多元化需求较为强烈,为各参与方通过差异化竞争策略赢得细分市场份额提供了条件。

  (三)信息技术的进步为降低农村支付服务供给成本提供了条件。“三农”支付服务具有交易分散、笔均金额小的特点,对成本较为敏感。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支付清算系统、支付结算产品等领域的使用,提高了支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自助化水平,降低了供给成本,为相关机构通过布设金融机具、发展电子化渠道提供低价支付服务创造了条件。

  当然,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是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少,经济发展、民俗习惯的差异较大,金融机构难以通过标准化、规模化的服务满足分散度高、差异性大的农村支付服务需求。二是农村居民习惯使用现金结算,对银行卡、网络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接受还需要一个持久宣传引导的过程。三是金融机构在农村提供的支付服务产品多是对城市成熟产品的复制,适合农村特点、操作简易的产品较为匮乏。四是农村支付服务风险不容忽视,信用卡套现、电信诈骗等支付领域的犯罪逐步向农村蔓延,而农村居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有关“强农惠农富农”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方针部署,通过扩大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成果在农村的普惠面,为广大农村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提供品种丰富、质优价廉的支付服务产品,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以普惠制为核心,以“三农”金融需求为导向,多层次、低成本、可持续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为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

  (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支付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以市场化、商业化为方向,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引导农村支付服务资源要素自主性投入,促进市场自我良性发展。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向县域延伸其网点,推动形成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为主体,非金融支付服务组织为补充的适度竞争、相互协作的支付服务供给体系,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对于业务拓展成本高、预期收益低、难以通过商业化经营实现可持续供给的金融服务空白乡镇,需要发挥行政力量,通过政策扶持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资源向偏远农村配置。要推动政府部门完善相关财税补贴政策,保护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投入农村支付市场的积极性。要建立引导支付服务资源向农村配置的正向激励机制,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地方法人差别存款准备金管理、系统准入等方面,对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成效显著的机构给予重点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职能,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增强协同推进力度。

  (三)丰富完善农村支付服务产品体系。一是提升支付结算服务的电子化水平,通过简化流程、刷卡优惠、增强服务水平等措施,引导农村居民更多地使用非现金方式办理日常结算业务。二是以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为抓手,构建覆盖乡村的基础金融服务供给网络。与金融机构物理网点相比,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成本低、周期短,是解决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有效途径。要加大拓展力度,实现2013年年底前农村乡镇基本覆盖的目标。探索增强助农取款服务点的综合服务功能,使之成为支付结算服务、小额信贷服务、金融知识宣传、人民币流通管理、金融业务推广、征信信息搜集平台,让金融部门支持“三农”的政策成效在广大农村地区得到集中、具体展现。三是及时更新市场发展理念,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支付服务需求情况,采取差异化的供给策略,因地制宜推广手机支付等电子支付产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农村支付服务供给结构、扩大覆盖面。

  (四)加强农村支付服务风险防控,保护农民权益。随着现代化支付结算服务在农村的普及应用,相应的风险防控工作也应常抓不懈,各有关机构要深入分析农村支付服务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防控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和秩序规范,着力提升服务品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非现金结算信心。 (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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