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央行: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27日 18:36  央行

  为规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防范支付风险,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人民银行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以下简称“2号令”)确立的有关支付机构预付卡管理的总体政策框架下,经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范发展、从严管理的思路制定的。《办法》共分六章五十二条,明确了预付卡定义和《办法》适用范围,对支付机构预付卡发行、受理、使用、充值和赎回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提出了严格的业务监管要求。

  《办法》主要体现了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是坚持引导预付卡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办法》要求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鼓励发行记名预付卡,赋予记名预付卡持卡人在挂失、赎回等方面更多权利;允许面值200元以下的预付卡通过风险可控的销售合作机构代理销售和充值;允许预付卡通过网络支付渠道缴纳公用事业(2246.587,18.61,0.84%)费等小额便民支付。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预付卡市场秩序。在发行方面,继续强调购卡实名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以及限额发行制度等规定,坚持发行销售的属地化管理要求,坚持预付卡与银行卡的互补发展定位,禁止采用银行卡清算机构分配的发卡行标识代码发行预付卡以及支付机构之间合作发卡。在受理方面,要求发卡机构自行拓展、签约和管理的特约商户数不少于该预付卡全部受理商户数的70%;受理机构应当获得预付卡发卡机构的委托。在使用、充值和赎回方面,强调除缴纳公用事业费用等小额便民支付外,预付卡不得用于网络支付渠道;明确了充值途径、查询渠道、挂失和赎回手续等,强调充值、挂失和赎回的实名要求。

  三是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办法》从发卡机构向购卡人提供预付卡章程、与购卡人签订协议、明示各类服务内容及收费事项、提供安全便利的查询、挂失服务以及赎回渠道等方面对支付机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支付机构向持卡人提供公开透明的信息,保障持卡人的知情权、资金使用权和基本服务获取权,切实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作为2号令系列配套业务管理制度和商业预付卡监管总体制度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银行贯彻落实25号文的又一重要举措,将对完善预付卡业务管理、规范预付卡经营行为、引导预付卡行业转型和创新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完)

分享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日本首相称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不会妥协
  • 体育补时遭点球扳平 国少2-2平印度小组出局
  • 娱乐章子怡回应恋情:我就想找个好人嫁了
  • 财经 诸学者质疑房产税扩围 称无法替代限购
  • 科技苹果地图背后:位置数据已成重要资产
  • 博客西安市民:9-15受害者口述实录(图)
  • 读书对日寇最后一战:抗战为何没直捣东京
  • 教育智力发育不同 北大教授建议男女错龄入学
  • 育儿发育不同步北大教授建议男女童错龄入学
  • 健康人和人也传染狂犬病? 简单实用益肾妙招
  • 女性张柏芝章子怡争艳 贝嫂的嫩模时代(图)
  • 尚品世界各地螃蟹美食 必知六大雷人品酒法
  • 星座10月运十一风水开运 测他是你归宿吗
  • 收藏店员推销劣质玉石 四成宝玉石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