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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征费人员改税后去向明确
一旦“费改税”变为现实,为数众多的征费系统内的工作人员将何去何从?记者从交通部门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这部分工作人员将主要由交通系统内部消化,养路费征稽人员从事路政工作,养路费收费人员从事公路养护工作。
在25日上午进行的交通运输部例行发布会上,燃油税改革后交通部门的人员安置问题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对此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包括人员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已经做了系统的研究,正在向国务院上报,待得到相关批示后才会对外公布。
国税总局相关官员透露,此前被认为是改革障碍的农机、公共交通的补贴问题,也已经获得解决。对于此前养路费的征收人员,将采取多部门吸收和分流的方式来消化。其中由于转为公务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这部分人员纳入公务员队伍的可能性较小。
据介绍,如果取消了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可能会造成近十五万人需要安置。交通运输部相关人士透露,开征燃油税时,国家发改委将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下调,油价在开征燃油税后增加的部分,将基本与降价的空间相当。
“燃油税改革的一个原则是减少社会负担。”国税总局相关官员表示,改革对于社会来说总体上是减负的,对于中石化等石化企业来说是中性的,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则是利好的。此次燃油税改革和最近财政部出台的一系列企业和社会减负政策是一脉相承的。
将实行最高零售价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正在调整中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已初步拟定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而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同时,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确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规定的“当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提高到80美元。
这意味着,未来成品油经营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率将加快,次数将增多。专家称,采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是比较合理的一种选择。实行最高限价,意味着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多低的价格国家都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