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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周年特别行动:救A股购大摩 (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0日 18:10  东方早报

  本次汇金公司宣布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三家银行股,这对提升市场信心无疑是巨大的。

  公开资料显示,汇金公司本身就是中行、建行、工行的大股东。工行、中行、建行2008年中期业绩报告,汇金公司分别持有中行、建行67.49%和59.12%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汇金公司持有工行35.3%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汇金持有工商银行1180.06亿股;中国银行1713.25亿股;建设银行1588.42亿股。

  在降低准备金率和利率措施无效的前提下,汇金公司高调宣布这个举措,从汇金公司所处的特殊政治色彩和经济实力以及强大的国家背景看,这个举措赋予的意义不可低估。

  中投公司成立之前,作为唯一一家代表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行使出资人权利和义务的汇金公司,已成功对工行、建行、中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及银河、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证券公司进行注资。

  汇金公司的国家背景一直使它蒙有一层神秘面纱。

  2003年12月16日,一家资本金达3724.6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悄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这就是中行和建行的新东家——汇金公司,国务院为管理450亿美元的注资特设的一家公司。

  据当时媒体报道,国务院决定要将外汇储备注资银行时,就批准成立一家专门的公司管理新的注资。为避免引起国际和国内金融市场动荡,450亿美元的注资都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的,直到注资结束后,消息才正式对外界宣布。

  汇金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务院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12月,汇金公司成立,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

  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汇金公司的形式为国有独资公司,450亿美元折合成的3724.65亿元人民币为其注册资本,其唯一的出资人为国务院。公司的董事、监事分别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出任公司董事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胡晓炼出任公司总经理。

  2008年7月18日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宣布完成改组,楼继伟为董事长,李剑阁为副董事长,谢平为执行董事,吴晓灵、金莲淑为独立董事。

  楼继伟在中投公司成立大会上表示:“我要特别提及汇金公司为我国金融改革曾经做出的巨大贡献。自2003年国务院批准汇金公司成立的近5年时间内,汇金公司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地保证了对多家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改革的顺利完成,确保了国家控股地位,使股权管理得到了改善和创新。中投公司成立之后,汇金公司作为其全资子公司,将继续运行,继续发挥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股份持有人的作用。”

【 新浪财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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