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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
本报特约记者 陶海青
《反垄断法》自8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月余,此间已经爆发出中国反垄断第一案——企业状告中国质监局这样的典型案例。“第一案”引发的后续事件和讨论仍在继续,政府有关部门在应用“新法”时也会面临诸多问题。对于如何看待应用“新法”中的难点,本报记者约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
时建中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竞争法网(www.competitionlaw.cn)创办人。现还兼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等职务。
记者:据说在制定草案时,政府原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余个配套规则,迄今为止,无一出台。请问:其原因何在?
时建中:首先,关于“在制定草案时,原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制定40余个配套规则”,目前媒体有这个说法,就我所知,在制定草案时,已经明确了要制定若干配套规则,但是并没有计划也不可能计划要制定40个配套规则,更不可能计划在今年8月1日前出台,所以,这很可能是一个以讹传讹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