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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 清消除法制漏洞(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 22:14 中国财经报

  目前,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废旧电池数量正不断增长,种类也在不断扩大。与此同时,由于废旧电池回收等再生资源行业缺少统一、长远的管理,许多个体户自寻经营网点,东一家、西一家,十分散乱。另外,大多数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缺乏认识,而收购网点的分散经营也造成了管理难、执法难等问题。这些原因导致生活中的废旧电池得不到有效利用,只能堆放于垃圾场,或是随生活垃圾填埋到地下,成为“都市里的矿山”。

  对此,有关专家呼吁,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废旧电池集中回收、处置利用体系成为社会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政府规范是关键

  如今,许多省市已经认识到了资源回收的重要性,纷纷开始着手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置工作。

  3月13日,湖北省正式启动了城市圈废旧电池收集网络,今后,武汉城市圈内的9座城市(武汉、黄石、鄂州、咸宁、黄冈、孝感、仙桃、潜江、天门)将同步进行废旧电池的集中处置。

  而随着《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正式实施,深圳市也开始在宝安、福田、龙岗等6区启动废旧电池分类回收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共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点1200多个,初步建立了覆盖整个深圳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

  虽然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开始进行废旧电池集中回收处置方面的工作,但在大多数没有实施集中处置的地区,废旧电池的回收仍然散乱无章。

  面对当前我国废旧电池回收现状,有关专家建议,首先,政府需要构建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其次,规范废旧电池回收管理。对利用废电池生产的再生企业实行许可证定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管理机构,同时建立全国性或大区域性废旧电池回收加工再利用网络,严格限制再生制造行业的准入门槛。在国内分区域建立并扶持3-5家大型的再生铅厂,使我国再生工业实现规模化。另外,国家还需强化再生工业循环经济科研开发的支持力度,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政策,优先选择一批采用先进技术的再生项目,为再生工业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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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国际上,德国、瑞典、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和对消费者征税等措施来保证废旧电池的回收。

  在德国,只有能够被回收的电池才能在市场上出售,消费者要将使用完的各类电池交送商店或废品回收站,这些回收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转送处理厂家进行回收处理。电池生产厂家必须对废电池进行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电池也要负责妥善处理。德国人的口号是:“为了未来回收废旧电池”。

  在美国,用户如不把废旧电池交回给制造商、零售商或批发商,每买1节新的充电电池要多付3-5美元。

  在废电池处理技术方面,目前最先进的是真空热解法,高效环保。很多国家采用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回收废电池并进行提炼处理。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1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处理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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