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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生快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2:10 21世纪经济报道

  报记者 周扬

  干了几十年计划生育工作的俞秀妹已届退休之年。

  俞秀妹在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工作,回答人们各种计生方面的问题是她的日常工作之一。

  3月6日,一个前来咨询的中年男人问:一对再婚的夫妇,婚前各生过一个小孩,但离婚时小孩都跟了前任,现在新组成的家庭能否再要一个孩子?这个男人强调,“据说今年全国‘两会’,计划生育政策要调整了。”

  俞秀妹说,“政策目前没有调整。”按照上海的规定,城市户口、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才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两会”召开之前,海外媒体曾广泛渲染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将调整。而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并提出要“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

  不仅是“一胎化”

  计划生育是中国的基本国策。该政策自1973年开始实施,广为人知的宣传口径是,到2005年底使中国少出生了4亿人。

  “十一五”时期,现行的生育政策将继续保持。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解释,今后10年,中国的生育水平处于回升状态,将形成一个生育小高峰。“在这个时期如果调整生育政策,必然是高上加高,给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可低估的问题。”

  张维庆特别强调,外界普遍认为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是“一胎化”,其实不是这样。

  计生政策包含了多方面内容,基层的计生工作者需要将这些政策法规宣传到家庭。

  新婚家庭、有孕妇的家庭和产后家庭,是上海长寿路街道的计生服务重点对象。

  新婚家庭的信息来自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表格,孕妇的信息采集自医院,而产后家庭在给孩子办理户口时,留在公安部门的相关信息也会转到街道的计生部门。

  利用这些信息,居委会的计生主任会上门服务,而街道层面会请来上海医科大学的教授给孕妇们上课。其中就包括计生法规的讲解与告知。

  俞秀妹说,很多人对计生政策,唯一知道的就是“不准生二胎”。其实,对晚婚晚育的奖励、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也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部分。

  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的奖励规定,晚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包括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很多民营企业的员工,根本不知道有3天的晚育护理假。

  另外,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在子女16周岁以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领取每月2.5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这一年30元的奖励虽然对城市人来说不算什么,但仍有很多私营或外资的企业并没有发放这项费用。

  上海户籍的《光荣证》持有人,如果参加了上海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还可以获得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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