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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生:部门职能转变是前提(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 21:21 21世纪经济报道
同时,毛寿龙认为,在现有卫生部门仍然掌握公立医院管理权、人事权等,未转变职能之前,不宜把医保纳入卫生部门。 “如果纳入,就成了自己给自己付费。”毛寿龙解释,医保承担第三方购买医院医疗服务职能,如果医保和医院成“一家”,医保能否起到监督医院服务作用令人质疑。 “医保应该纳入卫生部门,但前提是厘清卫生部门的职能。”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张光也持类似观点,最合理的模式是医保纳入卫生部门,但前提是卫生部回归监管角色,管理医保系统,而不是管理医院。“现在感觉卫生部门是一个很强的医院运营部门,如果卫生部门不转变职能,仍旧运营和管理医院,那还不如不合并其他职能。” 张光是中央编制办委托南开大学正在进行的“2020年前政府规模发展趋势预测研究”课题组成员,并负责日本和美国政府结构研究。 在日本,与卫生相关的政府机构是厚生劳动省:由厚生省和劳动省合并而成,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国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险、食品安全监督、就业以及劳动生产安全保障等。相当于我国目前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民政部所承担的工作。 “社保和医保合在一起的原因在于它们都是公共服务部门。”张光解释日本厚生省架构时表示。 基于上述理由,对于“药监”和“中医药”监督管理职能合入卫生部门的主张,张光也提出了不同看法。 他认为,药监领域是工业经济性质的管理部门,不是管理公共服务的部门,只是相对比较特殊和专业的工业经济监管部门,不必归为“卫生口”。 “要归口,更应该归为经济管理部门。”张光并表示,“中医药”具有同样的道理,应该定位为产业,归属工业类别,而不是公共服务。“只有把中医药当作产业来管理,才会更好地促进其发展。” “‘大卫生’肯定是未来发展趋势。”一位接近决策层的分析人士指出,“但在卫生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的现阶段,组建大部门的决策肯定是非常谨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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