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固收】定向降准标准重构,净投放千亿以上,利好债券——普惠金定向降准的点评
来源:金羊毛工作坊
2017年9月30日,央行宣布: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助学等贷款,人民银行决定统一对上述贷款增量或余额占全部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政策。凡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 1.5%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档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前一年上述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0%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可按累进原则在第一档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上述措施将从2018年起实施。
中金点评
本次定向降准,并非完全的新增降准政策,而是替代政策,因而并非放水。本次定向降准的主要意义在于落实国务院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的部署,将定向降准的“标准”清晰化、统一化、规范化。本次定向降准的标准有所降低(普惠贷款的定义扩大、占比具体化);且第二档(占比高于10%)降准的幅度也加大,从100bp到150bp。对流动性的影响来看:绝大多数银行满足本次定向降准第一档的条件,即可降准50bp,边际上或能涵盖更多一点的商业银行;第二档定向降准幅度的扩大,也让符合条件的银行额外降准50bp。预计本次定向降准正式实施时,即2018年年初,能额外释放2000-4000亿资金,可缓解春节流动性压力。考虑到是替代原有定向降准政策而非额外降准政策,其流动性投放规模会低于一次全面降准的6000-7000亿。
一、 定向降准并非完全新增的降准政策,而是原有定向降准的替代政策(并非放水)
本次定向降准文件银发[2017]222号文第六条:自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定向降准政策 2018 年实施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定向降低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4〕164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5〕327 号)中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实施的定向降准政策与本通知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实施的定向降准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相关定向降准的系列政策参见附表,2014年至今)
银发2014-164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4年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调过准备金率的机构)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银发2015-327号对应2015年10月23日定向降准: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同时,为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向激励,对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可见本次定向降准的政策并非在所有原有的定向降准政策上的新增定向降准,而是对此前两次定向降准政策的替代,并非大放水。但其定向降准的标准有所降低(普惠贷款的定义扩大、占比具体化),且第二档降准的幅度也加大。
二、本次定向降准将“标准”清晰化、统一化、规范化:旨在支持普惠金融
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增量或余额占全部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政策,这里的“条件”是: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助学等贷款。
——原有定向降准的领域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此次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不仅覆盖了上述贷款,还将政策延伸到脱贫攻坚和“双创”等其他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政策外延更加完整和丰富。旨在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
三、本次定向降准或将净投放资金2000-4000亿,预计低于一次全面普降,但有助于调整流动性结构
通过“一”中的梳理,可以发现,原有的定向降准政策均为“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若符合条件,可降低50bp、100bp两档。
而本次定向降准的两档分别为50bp、150bp,即第二档较原有的定向降准的幅度有所扩大。根据央行答记者问:第一档是前一年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5%的,存款准备金率可在基准档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第二档是前一年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0%的,存款准备金率可按累进原则在第一档基础上再下调1个百分点,优惠幅度更大。
——央行表示,按现有数据测算,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可覆盖全部大中型商业银行、约90%的城商行和约95%的非县域农商行。其实,在原有的定向降准政策下,大多数商业银行符合第一档,如大多数城商行、农商行符合条件;大行中,农行于2016年报中准备金率从17%降至16.5%,中行与2017年半年报中准备金率从17%降至16.5%。不过,建行在2017年半年报中目前仍是17%(工行尚未披露相关信息,但从其贷款结构来看,我们估计其符合原有定向降准的条件)。
但本次定向降准规定下,其标准有所降低(普惠贷款的定义扩大、占比具体化),且第二档降准的幅度也加大,相应有更多银行可以降低准备金率,对应释放部分流动性。不过这部分流动性旨在支持普惠金融事业,也是会跟随后续年度信贷投向来调整:
(1)绝大多数银行满足本次定向降准第一档的条件,即可降准50bp。考虑一小部分银行如建行在原有定向降准要求下尚未降准,而本次第一档条件为“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或增量占比达到1.5%”,且“普惠信贷的范围较此前扩大”,相对容易满足,边际上仍能新涵盖一部分尚未定向降准的银行,释放部分流动性。
(2)从上市银行披露的半年报中,起码有13家以上银行小微贷款在总贷款的占比超过10%,意味着有一部分股份制银行、一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可以适用第二档降准条件。相比原有的降准100bp,本次降准150bp,对这部分银行也有边际上的利好,从而会额外释放流动性。从半年报来看,如张家港银行、江苏、南京、北京银行这几家小微贷款在贷款总额的占比高达30%,而光大、交行、中行、中行、民生、杭州、农行也略超过10%,如果其年报披露的口径与央行认定的口径差异不大的话,这些银行也是“有望”加入第二档降准的行列。因此这部分银行降准的幅度会超过此前规模。
不过要达到定向降准标准也需要一些额外条件。比如:首先,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达到一定比例,这一贷款数据采用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统一口径的统计数据;其次,需要同时满足宏观审慎经营标准,即上年三个季度(含)以上宏观审慎评估(MPA)评级均在 B 级(含)以上,即MPA必须合格。
综上分析,我们预计本次定向降准正式实施时,2018年年初,或释放2000-4000亿的流动性;考虑到是对原有定向降准政策的替代而非新增降准,其流动性规模会低于一次全面降准50bp的6000-7000亿。不过仍是对流动性有较强正面作用,尤其有助于缓解春节流动性,缓解去年因抵押券不足投放TLF的尴尬。且由于明年才实施,银行年内以及往后的年份仍可以积极投放普惠金融贷款以达标第二档,因此流动性投放规模可能会更大一点。年内来看,在财政存款季节性投放的影响下,超储率有望回升,资金面也将逐步改善。
该政策对债券市场是利好。尤其是明年地方债置换减少,一季度债券供给压力下降,且贷款融资需求减弱情况下,降准释放的资金将用于债券配置,改善债券供需关系。尤其是一季度就开始释放资金,而一季度是债券供给真空期。这种预期上的利好会直接反应到四季度债市,有利于债券收益率逐步下行,也有助于目前较为平坦的收益率曲线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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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