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06日08:25 新浪综合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国2016年人均GDP已经超过8000美金,经济基础已经具备。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加大财税等政策扶持,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7月5日,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型。

  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型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国际上看,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上一般采取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担养老责任的体系,也就是业内常说的“三支柱”体系。在我国养老“三支柱”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保基本”的目标基本实现,但二、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尤其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覆盖面很小,难以满足公众养老保障需求。

  保监会高层曾表示,商业保险机构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并提供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和服务,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意见》已经明确,“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将于今年年内启动。对此,袁序成介绍进展情况时表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从研究论证到落地实践需要一定时间,在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采取既积极又审慎的态度。他表示,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型。

  “目前,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他解释称,从经济条件看,国外实行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在一个国家人均G D 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个阶段的前后来推行这样一项政策。我们国家2016年人均G D P已经超过了8000美金,人民群众有了一定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经济基础已经具备。

  此外,从法律条件来看,这几年法规制度的建设为推行这项政策提供了一个法制基础;从舆论条件来看,税延保险试点政策提出已久,社会各界期盼已久。

  我国商业养老险相对滞后

  目前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与行业自身纵向相比保持了较快的速度。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保险机构已开始经营具备一定养老功能的年金保险,近年来,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势头,近五年平均增速超过43%.

  但与发达国家横向相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明显滞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全部保费收入里占比大约为50%,而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的占比超过35%.

  2016年,我国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在被保险人年满55岁后向其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5%;积累保险责任准备金约1 .9万亿元;有效保单6140万件,有效承保人次6532万。其中,退休后分期领取养老金的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收入为15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仅为4 .4%,积累保险责任准备金2600亿元;有效保单件数1348万件,有效承保人次只有1707万。

  袁序成表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滞后从行业内部因素来看,存在三个短板:一是技术短板。精算技术是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核心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精算技术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人才短板。当前行业整体人才储备不足,包括精算、投资、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都比较缺乏;三是规制短板。在监管政策、管理制度及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

  东吴证券保险分析师丁文韬对南都记者表示,目前的养老型保险产品相对于基金、债券、地产等其他个人投资方式,并无明显优势,所以现在养老险市场份额小并且发展缓慢。

  落地三大难点

  袁序成也指出,出台后在落地实施方面还有一些难点。

  首先,在征税方式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个人直接纳税操作相对复杂。与税优健康险相比,税延养老险更为复杂,税收递延是当期免税,领取时还要缴税,操作流程复杂、业务延续时间长。并且单位并没有配合员工个人投保的强制义务,因此客观上会影响个人购买意愿。如何理顺简化税收递延操作流程,使消费者投保更为便利,是操作层面的一个难点。

  其次,在社会认可程度和购买意愿方面,一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新事物,养老保险资金是需要长期锁定的,社会公众对其认可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二是税优力度对老百姓的吸引力,从税优健康险试点的情况看,“每月200元,一年2400元”优惠力度还显不足,特别是对基本保障较高、待遇较好的单位职工,吸引力不强。

  最后,在产品设计方面,要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差异化、个性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切实增强产品吸引力。如何设计符合“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计”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升产品销售和经营的透明度和灵活性,使消费者买得方便,买得明白,买得放心,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

  在设计商业养老保险特别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在总体思路上,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还是要坚持立足于保险保障的行业根基,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优势。

  商业养老金投资“三不进”

  袁序成表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该追求的是风险相对较低,回报比较稳健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渠道。对于竞争性行业、高风险行业、不确定性领域,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不宜进入。细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的业务规则。推动制定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

  袁序成称,保险机构要有动力去设计老百姓需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从消费者的角度,要了解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并有购买意愿。我们希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速度越快越好。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是1%左右,如果能达到10%或者更高,相信会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基本养老保险形成真正有效的补充。

  至于回报率,袁序成称,“至少要跑赢通胀。养老保险追求的是合理的回报,不能简单地看短时间内回报的高或低,因为这和当期的经济环境也有关。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应该追求的是长期稳健的回报,实现资金保值增值。这其中,安全可靠是前提。”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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