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20:16 新浪综合

  质检总局:2016年召回缺陷消费品数量较去年增82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孙博洋) 今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6年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在发布会上指出,2016年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据质检总局发布信息显示,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截至12月25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230次,涉及数量617.6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25%,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21%,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严冯敏表示,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认可。《管理办法》把我国消费品召回的要求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为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受到新闻媒体、国内外企业、协会广泛关注和认可,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得到了提升。

  二是省级质检部门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得到加强。今年以来,我国共有13个省局开展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召回次数共计108次,召回数量共计71.46万件,占全国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12%。

  三是消费品召回范围进一步得到拓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召回的产品类别从儿童玩具、电子电器扩展到儿童用品、家具、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日用纺织品、服装和五金建材等,对消费者安全的保障日益完善。

图为 2008-2016年我国消费品召回数量(注:2016年数据截至12月25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图为 2008-2016年我国消费品召回数量(注:2016年数据截至12月25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方面,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至今已12年,汽车行业已逐渐形成了“履行法律义务、主动实施召回”的良好氛围。据质检总局发布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12月25日,累计实施缺陷汽车召回1295次,涉及车辆3668.00万辆。

  质检总局发布信息还显示,2016年缺陷汽车召回数量首次在一年内突破千万辆大关。从召回涉及的缺陷问题所在总成来看,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64次,涉及数量最多,为643.02万辆;其次是发动机问题召回28次,涉及数量241.98万辆;再次是车身问题召回29次,涉及数量85.29万辆,位居第三位。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截至目前,全国各个汽车生产企业为消除车辆缺陷投入召回活动的直接经济成本超过210亿元,为广大消费者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图为 2004-2016年我国汽车产品召回数量(注:2016年数据截至12月25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图为 2004-2016年我国汽车产品召回数量(注:2016年数据截至12月25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严冯敏指出,2017年执法督查司将按照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设。重点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制定部门规章,逐步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部纳入召回范围。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会同环保部建立机动车环境保护缺陷召回管理制度,把存在排放缺陷的机动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

  二是加强召回基础建设。加强召回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推动省局提升召回监管能力,加大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推动省级质监部门明确召回职能,明确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召回监管职责。

  三是加大召回监管力度。加大对生产企业的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违法行为。加大召回活动实施情况监督力度,督促生产者把召回活动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李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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