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将使药价下降8%

  采购平台实时预警高价 此外 社区医院与大医院药品采购平台统一 方便患者在家门口就医买药

  法制晚报讯(记者 蒲长廷 李洁) 《法制晚报》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医改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还提出了药品阳光采购思路。据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本市药品价格将会下降8%左右。而阳光采购的药品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医保都按规定报销。

  另外,此次医改,社区与大医院在药品可采购品种上也实现了统一,这将进一步推进本市分级诊疗工作,引导更多的患者前往社区医院就医。

  如何保障药品低价? 设置价格预警功能 实时预警过高价格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阳光采购方法是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将有8%左右的下降。 

  此外,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品,将动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格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引导本市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在采购结果正式执行后,市卫计委仍将实时关注全国其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结果,按流程动态调整药品的最低参考价格,并在采购平台中设置价格预警功能,实时预警过高价格。

  药品目录如何对接? 一个平台上下联动 社区与大医院实现统一

  据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阳光采购工作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扩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品种,“我们将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的上下一致,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

  据介绍,基层机构与二三级大医院药品上下联动后,基层反映集中的几个药品将可在社区医院取药,价格上也有所下降。如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此前政策限制不能进入基层医疗机构销售,本次阳光采购后患者均可在家门口就医取药,并可享受8.9%的降价幅度。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医改令社区与大医院在可采购品种上实现了统一,加之前期市人力社保局出台的社区与大医院医保报销目录统一的利好政策,将极大地推进全市分级诊疗工作,引导越来越多的患者前往社区就医。

  如何保障药品供应? 设15个监测站点 实时收集药品短缺情况

  上述负责人透露,在本次药品阳光采购过程中,针对临床救治必须且不可替代的低价短缺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只对其药品上市合法性的材料予以审核公示,不再对其价格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且供应价格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随时调整,缓解供应紧张的问题。

  如临床由于价格太低造成缺货的维生素B12注射液,其虽然从0.21元/支涨到1.3元/支,但仍属于低价药品范围。对此类产品,本市在通过市场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供货、避免低价药退市风险的同时,也将协同价格部门对涨价药品开展进一步跟踪调查。 

  此外,在日常药品采购中,对于临床必需但市场短缺的药品,本市挑选了具有代表性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建立了15个短缺药品监测站点,实时收集药品短缺情况。针对市场长期短缺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采取措施,鼓励本市企业进行品种仿制,二是探索与外地在产企业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保障供应。 

  如何保障药品质量? 屡次严重违规企业 将直接纳入不良记录

  质量安全是药品生产使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

  在阳光采购过程中,市卫计委将药品质量作为评价药品的第一要素,对存在发生严重药害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在北京地区屡次发布严重违规广告的企业和查实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以及生产环节抽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品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纳入不良记录。

  此外,本市制定了包含11个大项的药品质量百分评价体系,这些指标及评价结果都将对医疗机构予以公布。在医疗机构遴选本单位用药时,要求必须注重产品质量,参照质量分值,鼓励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药品持续稳定的供应。

  此外,市食药监局将加大药品质量抽验力度,提升药品质量监控能力。一方面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及供应价格明显偏低存在质量隐患的产品,开展重点抽验工作,全面检测我市主要供应渠道药品质量;另一方面,与市卫计委建立药品价格调整信息沟通机制,对降价幅度调整较大的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抽验工作,监控此类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价格降低后质量不降低。本版文/记者 蒲长廷 李洁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陈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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