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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大坝拆修争议(2)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 22:28  《财经》杂志

  就在大坝中心组织专家对丰满大坝进行论证,出具维修加固意见时,大坝的所有者也正在设法为大坝“治病”。不同的是,他们最终选择的“治病”方法更为彻底:拆除旧坝,重建新坝。

  早在2006年2月,国家电网便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关于丰满发电厂水库大坝全面加固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国家电网发展[2006]65号)。

  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复函(发改办能源[2006]683号),同意对丰满大坝展开全面加固工程的前期准备,并确定了“彻底解决、不留后患、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同时,复函还要求对大坝加固及重建等各种技术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科学选择全面治理方案。

  在丰满大坝被评为“病坝”以后,国家电网加强了对丰满大坝的全面治理,并委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丰满大坝全面治理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设计。此后,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牵头,制定了五个丰满大坝全面治理方案,通过筛选,最终选择了“灌浆加固”和“下游重建”两个方案。

  业主单位对“下游重建”方案情有独钟。按此方案,现有的丰满大坝将被拆除,另在原坝址下游约120米处新建一座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并新建引水发电系统,建设总工期约为62个月。

  华东水电勘测设计院承担了“灌浆加固”方案的预可行性研究。“灌浆加固”方案的设计投资为23亿元。与之相比,重建方案则投入巨大,2009年7月专家论证会上,重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称,重建工程总投资额为53.7亿元。2010年6月,《财经》记者获悉,重建方案投资额已增至88.5亿元。如果算上拆除原坝和电厂损失的约10亿元,总投资已经逼近100亿元。据东北电网内部人士透露:“100亿元还不是最终的,大坝建成的全部投资肯定还会超过这个数。”

  按照常规,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为丰满大坝全面治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审查机构,其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并为国家发改委提供决策依据。但当2009年7月30日-31日丰满大坝全面治理方案论证会举行时,与会者却发现国家电网才是此次论证会的主办方。

  论证会有著名水利专家潘家铮等13名专家参加,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环保部等部门亦派员出席。

  据参加此次会议的专家介绍,会议预先导向明确,论证会的领衔专家潘家铮本身就是国家电网高级顾问。

  《财经》记者从与会专家处了解到,在论证会举行之前,业主单位即给准备参会的专家呈送《会议简单汇报》,表示重建是从根本上解决丰满大坝工程问题的最好方法,建议专家推荐“下游重建”方案。

  而作为国家大坝安全技术监管部门,大坝中心虽然被邀请出席论证会,但是却没有人进入专家组,也未被安排发言。大坝中心将事先准备的发言稿《丰满大坝安全监管情况说明》在宾馆发送给与会专家,此举随即“引发业主的强烈反感”。

  大坝中心的发言稿称,丰满大坝运行安全状况已明显改善,目前大坝能正常挡水运行,还不到需拆除重建的阶段。

  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彻底解决、不留后患、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最终成为专家组论证意见的重要依据。

  经过一天的论证,2009年7月31日,专家组做出了符合国家电网思路的结论,一致赞同重建方案。专家组的论证意见认为,“灌浆加固”方案技术上可行,并具有投资少、工期短、对周边和下游供水基本无影响等优势,但不能完全满足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彻底解决、不留后患”的要求。“考虑丰满大坝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共安全,达到‘彻底解决、不留后患’的目的,选择重建方案是合适的。”

  领衔论证的专家潘家铮亦承认,丰满大坝是“病坝”,但不是垂死的绝症,通过精心治疗和护理,还可以活相当长时间。潘家铮认为:对于“技术可行”,两方案都可行;对于“经济合理”,灌浆方案明显有利,可节省30多亿元。问题在于“彻底解决、不留隐患”上,两方案有区别;在工程的“现代化改造”上,两方案更有区别,重建方案在这方面确可称得上“完全满足”,而“灌浆方案”则有点差距,“有些问题有点说不清”。所以,方案的取舍实质上是:值不值得多花30亿元换取工程安全保证度的增加和现代化的改进?专家组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

  重建动力

  专家论证会结束后,国家电网随即印发了会议纪要,要求东北电网按照重建方案加快推进丰满大坝全面治理相关工作。此后,有关重建的环评、立项等各项工作随即展开。

  2009年7月30日,国家电网副总经理栾军在丰满大坝治理方案论证会上发言,对决心重建的原因进行了阐述。栾军认为,丰满大坝存在的问题十分严重,“四五项存在的问题都是要命问题”。“实际上,大坝存在的问题,还要远比两个设计院所解释的问题要严重,就整个发电系统、地上部分,基本上已经到了寿命……”

  而对于重建大坝所需的上百亿元资金,栾军认为并不是问题,他表示,“国家电网每年投资2600亿元,这两个方案造价,一个20多亿元,一个50多亿元(最初确定的重建投资额为53.7亿元),都在国家电网公司投资承受能力之内,二十几亿没有问题,五十几亿元也没有问题。五十几个亿的投资,如果五年建设周期,每年投资十几个亿,那么资本金就是两个多亿,我们完全有能力实施这种投资。”

  既然丰满大坝经过加固修理后仍能继续使用,但国家电网为何仍愿花费近百亿元,力主大坝重建?对此,大坝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表示,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是丰满大坝重建的真正动力。

  按照中国目前的水电管理体制,国家发改委负责电价管理和水电站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而在水电站建设项目中,新建项目和维修项目资金来源是两个渠道。对于新建项目来说,只要是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审核的项目,虽然企业需要前期投入建设资金,但可享受经营期电价,以便收回成本。“经营期电价”是指根据政府预先规定的经营期内收益率水平和社会平均成本核定的电价。

  以丰满电站为例,其老厂发电入网电价为每度0.27元,而其第三期增加的两台机组入网电价则实行经营期电价,每度为0.5元。虽然电价高了将近一倍,但通过配额入网,新增机组发出的电力并不愁没人要。

  而大坝维修改造项目,则是企业通过自有的技改大修资金列支解决。一个普遍问题是,面对较大规模的大坝维修加固,企业自有大修技改资金往往不足,而投入大笔的大修资金,并不能带来直接的收益,因此,企业对投入自有资金治理大坝的动力不足。

  以丰满大坝来说,如果采用全面维修方案,虽然投入相对较少,但仍然需要20多亿元。对于企业来说,电厂从发电收益中按比例提取的大修技改资金十分有限,难以承受如此规模的投资。

  如果重建丰满大坝,虽然造价高达近百亿元,但因为属于新建项目,按规定,其建设资金可以通过经营期电价得到补偿。巨额投入最终可通过提高电价由消费者分担,同时还可获得一座新大坝。在这种情况下,重建丰满大坝,便成为现实的选择。

  这种选择带来的后果也显而易见:可以继续运行的大坝遭到废弃;近百亿元国有资产投入;社会公众被动承担高电价。

  事实上,像丰满大坝这样治理规模较大、投入超出企业技改能力的项目,提出的是一个新问题——哪些项目应由企业技改大修费用列支解决,哪些项目可通过政府基建程序解决,通过基建程序的项目是什么审批流程、如何核准,对此,政府尚没有一套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

  大坝监管困局

  在丰满大坝的治理过程中,作为中国大坝安全监管最高机构的电监会大坝中心,虽坚决反对重建方案,并通过各种方式力陈理由,但是他们的意见却被搁置。探究目前中国的电力行业监管体制,或许可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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