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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既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各方面的原则要求,又在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上,力求做到能量化的量化,能定时间的定时间,能安排资金的尽量安排,突出了虚实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量化目标
1.8万元!既鼓舞人心又切实可行
《意见》中提出:全省农民人均收入,力争2012年达9000元,2020年达到1.8万元。这一目标让全省各界备受鼓舞。对目前人均收入只有6400元的广东农民而言,2020年人均收入达到1.8万元,无疑是一个鼓舞人心的目标。那么,省委、省政府为何提出这一目标?又将如何实现?
对此,《意见》的文件起草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提出“全省农民人均收入,力争2012年达9000元,2020年达到1.8万元”完全是从广东的实际情况出发。2008年我省农民人均收入预计达到6400元左右,到2012年要达到9000元的目标,年均增长必须保持在8.9%左右;如果到2020年人均收入要达到1.8万元,年均增长必须在9.1%左右。从历史来看,从1978年至2007年广东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保持在12.3%左右。近几年来,我省农民人均收入呈现出平稳增长的态势,2004年增长7.7%、2005年7.4%、2006年8.3%、2007年10.7%,估计2008年13.8%左右。从历史和现实的分析看,今后我们保持9%至10%的增长,是有可能的。而且,随着我省转移农民力度加大,我省农村人口还会减少。
同时,提出以上增长目标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的需要。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作为贯彻意见,我省必须有一个量化目标。此外,提出以上增长目标也是参考了其他沿海兄弟省定下的。据了解,江苏省提出农民人均收入目标,2012年实现1万元以上,2020年1.8万元;浙江省提出2012年实现1.1万元以上,2020年达到2万元以上。
综合各方面因素,文件起草组认为,广东提出2012年农民人均收入达9000元、2020年达1.8万元的目标,符合中央精神,切合广东实际,与兄弟省市区相比较也恰当,既鼓舞人心,又切实可行。
资金投入
4年内安排40亿元培训农村劳动力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意见》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投入安排,提出“到2012年前,省财政统筹安排30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并在实施十项农民福祉工程中,提出了一系列的资金安排。例如,在培训就业工程中,《意见》提出,2009年至2012年,省级财政安排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40亿元;在农村安居工程中,《意见》提出,2009年至2012年,省财政安排4亿元,补助贫困户危房改造;在村道硬化工程中,《意见》提出,2009年至2012年,省财政安排22.5亿元资金,完成1.5万公里新农村公路建设;在教师稳定工程中,《意见》提出,2010年前,省财政安排20.7亿元专项资金,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确保教师待遇“两相当”,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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