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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缩水业主向开发商索赔 回应:无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6: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部分业主向开发商索取“降价补偿”,相关人士昨天作出回应

  本报深圳讯 记者陈骁鹏报道:新推楼盘比旧盘便宜近4000元/平方米,深圳部分业主不满“房价下跌,房产缩水”,陆续以投诉、上访的方式,向开发商索取“降价补偿”。昨日,深圳国土房产局、深圳房产协会、开发商、律师协会等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对“降价补偿是否合理”等问题作出公开回应。

  深圳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许权在座谈会上表示,今年3月以来,相关职能部门收到各小区业主因房价下滑对开发商进行投诉、上访的例子明显增多,其中有关金地梅陇镇二期的例子比较典型:2007年7月20日开盘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5600元,而2008年2月24日新开盘的三期工程开盘价为每平方米11500元左右。半年左右的时间,同一社区房价每平方米降了4000多元。对于已买房的业主来说,该房产无疑“大缩水”。2008年3月22日,梅陇镇花园二期业主接近200人聚集在售搂处,向开发商索取降价补偿,提出补偿房产差价、送装修、免管理费等要求。

  针对业主以房产“缩水”为由提出的退款和补偿要求,金地公司的法律顾问表示,购房后出现的房价下滑,完全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政策风险所决定的,如果将责任完全推向开发商是不公平的。而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酹则认为,“对产品品质的提升,才是开发商应该做的事”。她说,第五园并没有如外界传言的大幅度降价,“扣除产品增值中的资金增加,整个第五园的房价下调幅度在10%-15%”。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李栋梁认为,目前的购房合同中没有对价格因素的约定,如果业主以房价下滑作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依据,似乎有些牵强。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关于房价的经济纠纷,可采取双方妥协协商的方式,如协商不果,则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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