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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法中介疯狂垫资近8亿(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3:40 深圳商报

  创新

  综合治理外查内堵

  要治理非法中介代办企业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单独依赖工商部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外查内堵。为此,福田工商分局与福田区政府协调,于2007年11月成立了由区政府牵头,公安、工商、租赁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福田区打击企业虚假注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三虚一逃”企业和非法中介机构进行查处和打击,同时建立了与税务、财政、银监、房屋租赁、人民银行、金融办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间协调和统一行动的“告知”机制,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登记行为。

  点评

  试看非法中介手法

  非法中介机构为登记注册企业虚报注册资本垫付资本金,这是目前中介机构最为常用的资金造假手段,是中介机构利润最大的一个方面,非法中介人员俗称“打资金”。为了赚取超额利润,非法中介多以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麻烦、企业自有资金压在银行时间长和工商局内部有熟人等为由,诱骗企业在办理开业出资和增资的注册登记手续时,委托其代为办理,以欺骗手段取得相应的工商登记,非法垫付资金少则数万元,多则上千万元。

  从近年来工商部门查处的情况看,非法中介代办企业登记注册的手法主要分为三步。首先,非法中介人员持公司股东身份证,在其熟悉并不为公司股东知晓的银行开立公司股东个人账户和公司验资户,如果拿不到公司公章,则私刻印章,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其次,将所垫付的资金由非法中介人员的个人账户打入公司股东账户,再转入公司的验资户,之后由与中介有一定联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银行询证,中介拿到验资报告后,到工商部门申办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骗取公司注册登记后,中介持新营业执照到开户银行开立企业的正式户,将验资户中的资金转到正式户,再即刻转到四川、甘肃、湖北、江西及广东东莞、揭西等地。如鑫誉担保公司的资金通常集中转到公司负责人的家乡四川绵阳的企业账户中,通过熟悉的银行关系,顺利并快速地提取现金或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提高资金周转速度,为下一次垫资活动做好准备。

  以深圳一家网络公司为例,该公司设立于2007年6月2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当年6月22日,当事人出资100万元缴存深圳一家银行深圳科技支行临时验资账户。6月27日,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申办公司注册登记。7月3日,上述款项转入正式户的当天,又被转汇至深圳市雅新盛贸易商行(查无下落)在中国农行四川省绵阳市分行营业部设立的账户。工商部门调查时,当事人承认了中介机构为其垫资的事实,并称事后向中介支付了14600元的代理费用。

  非法中介为了提高垫付资金的流动速度和安全性,还采取了另外三种资金转出手法。一是中介向工商部门提交代办企业登记注册的全部资料后,利用私刻的工商局印章,向银行出具不再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申办不成功的证明,被银行锁定的验资资金随即解冻,并立即被转出;二是存入验资款后,中介于当天或第二天就利用伪造的新营业执照,将垫资款迅速转出;三是中介在银行内部收买办事人员,使中介的垫资款来去自如,银行基本起不到资金监管作用,甚至违规操作,为非法中介服务。

  此外,非法中介在企业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方面还存在造假行为,主要是通过私刻房屋租赁部门公章和模仿租赁管理人员签字的手法,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书。本案中,执法人员就在鑫誉担保公司现场查获不法分子私刻的全市7个区房屋租赁部门的审批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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