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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收组合拳遏制高房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2:31 中华工商时报
土地增值税与二手房评估办法将悉数亮相 为了发挥税收对社会经济的调控职能,对高涨的房价实行间接调控,遏制深圳房价的税收“组合拳”即将出台。 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将在今年9月底前出台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办法、二手房价格评估办法和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征收办法,通过税收手段调控房价。据悉,此次推出的“组合拳”之一是,加快对开发商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因此,深圳将成为国家物业税调查研究试点城市。 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深圳将加强房地产业中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征管。章家寿表示,提高和加强税收征管,能减少地产投资商的利润,从而减少对房地产的投资;征收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有利于遏制个人炒房,从而降低需求,调低房价。深圳地税局对二手房交易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对二手房交易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商进行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等三项办法已经研究制定并将尽快推出。 章家寿在会上还透露了一个更令人们关注的消息:对于个人转让一定年限内的非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也将征收土地增值税,目前正在加紧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本季度内有望出台相关办法。 据章家寿透露,深圳已经成为我国对拟征物业税进行调查研究、草拟相关办法的试点城市之一,至于深圳会不会成为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还有待进一步的确认。章家寿表示,调节经济发展是税收的重要职能之一。完善税收作用,虽然不能直接影响房价高低,但可以间接遏制房价攀升。通过二手房交易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的严格征收,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炒楼行为,减少炒楼者的购房需求,从而抑制房价上涨。 调查显示,深圳房价不断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投机房产套取价差的行为较严重。针对这一现象,税务部门拟通过强化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管,来加大投机房产的成本,减少炒房冲动。 章家寿表示,深圳地税部门将严格二手房交易个税征管,尽快出台二手房价格评估办法,届时对与市场价格不相符的二手房交易,将按评估价格计算个税。目前,税务部门正与房屋管理部门加紧进行准备,二手房价格评估体系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他郑重强调,通过“阴阳合同”减低实际成交价,从而达到不交、少交个税的目的,针对这种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不受时间限制地依法实施追缴。 据了解,深圳在2005年11月正式开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是,按房屋买卖中增值所得的比例确定税率,计算征收额度,如增值率在50%以内的,按增值所得的30%征收;增值率在50%至100%之间的,按增值所得的40%征收。实际操作中,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售完前先进行预征,预征比例一般相当低,待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再进行核算与缴纳。 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深圳正式开征房地产开发土地增值税还不到两年,尚未进行相关汇算清缴工作,汇算清缴办法正在拟定中,并已进入最后审定阶段,即将推出。初步预计,应清缴的土地增值税款在已预征税款的10倍以上。 针对深圳二手房市场上存在大量“阴阳合同”,即合同上的价格与实际成交价不符,故意使合同价低于成交价,达到不交和少交个税的做法。对此,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称:“转让二手房不仅要收个税,还要征收土地增值税。”据悉,关于征收非普通二手房转让土地增值税的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本季度内也将出台相关办法。 据了解,现在有关物业税的许多方面仍未明确,如自住房征不征物业税,多大面积的自住房不征免征物业税,第二套房、第三套房的物业税税率应不应该有变化;如果开征,将如何与现行的房产税进行整合。因此,近期内,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尚未成熟,但国家的取向与意图则是非常明确的。 章家寿透露,现在所指“物业税”是财产税的一种,是在物权法的基础上推出的。财产税范围比较大,不少国家针对游艇等个人财产还收取相应财产税。对于近年来深圳高涨的房价,章家寿表示,调节经济发展是税收的重要职能之一,完善税收作用,虽然不能直接决定房价高低,但可以间接遏制房价攀升。据了解,通过严格征收二手房交易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炒楼行为,减少炒楼者的购房需求,从而抑制房价上涨。(记者 胡嘉莉 深圳报道)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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