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张艺谋称铁路宣传片酬劳缴税117万 愿配合处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31日 08:45  新闻晨报
  《中国铁路》宣传片截屏图   《中国铁路》宣传片截屏图

  综合晨报记者彭骥、《经济参考报》报道

  天价《中国铁路》宣传片经审计署披露“有违规”后,游走各路宣传片之间的张艺谋也陷入公众质疑声中。昨日,张艺谋接受专访回应“天价宣传片事件”的视频出现,张艺谋在采访中确认自己只收了250万元,对所谓“天价”并不知情,并反思称以后将认真对待此类宣传片,“要对社会有一份责任”。

  采访张艺谋的记者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确认称,在获悉记者对事件掌握的资料后,张艺谋同意受访并正面回应。而张艺谋助理庞丽薇则不愿对张艺谋回应作更多解释。

  张艺谋接受酬劳250万元

  据悉,2009年铁道部想拍摄名为“和谐铁路”(后改名 “中国铁路”)的宣传片,并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找到张艺谋。据媒体同行从铁道部内部人士处获得的“铁道影视音像中心”与“新时刻”的协议显示:该宣传片拍摄制作的全部费用为1550万元,北京“新时刻”委托张艺谋任导演,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完成编辑剪辑工作,并在片中署名“导演 张艺谋”。后因该宣传片制作期延长、需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北京“新时刻”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在原协议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追加投资300万元,总投资调高至1850万元。

  作为中介,北京“新时刻”2010年1月与张艺谋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显示:张艺谋负责宣传片的创意及艺术风格,并作为总导演参加前后期制作;北京“新时刻”向张艺谋支付劳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税后)。后因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除标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支付张艺谋150万元”外,还特别增加了“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得使用张艺谋的姓名、肖像进行任何商业宣传”的补充条款。

  显而易见,北京“新时刻”和“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张艺谋分别签订的协议,内容上有相悖之处。

  报道称,铁道部投资的1850万元中,张艺谋收取了250万元酬劳(税后)和117.8万元税款,实际制作费用(含税)大概为700万元,剩余的700万元不知去向。

  不知投资流向愿配合处置

  接受采访时,张艺谋首先表示,自己只是和北京“新时刻”签约,“我个人和铁道部没有签约。”所得酬劳税后共计250万元,“分了两部分,第一部分100万元,第二部分150万元。北京‘新时刻’分头交税,第一笔税单,47.3万元;第二笔交了70.5万元,但现在还没有给我票据。”至于该片的总投资,张艺谋表示毫不知情,“我是在网上才看到该片的投资,我当时很惊讶,心想花这么多钱!”但张艺谋除了自己所得的酬劳外,不清楚其他花销,“2011年,审计署曾就该片进行调查,我提供了所有合同证据。现在回想,估计与该片投资额流向有关。如果相关部门就此有进一步处置,我全面配合,接受监督。”

  铁道部表示彻查资金去向

  那么,除张艺谋收取250万元酬劳(税后)和117.8万元税款外,其余1482.2万元的投资到底去向何处?

  据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除张艺谋的酬劳外,该宣传片的实际制作费用(含税)也就六七百万,剩余的700余万元有人拿了回扣。

  这位内部人士还说,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做了1850万元的假账,如果有人查账,根本经不起查!

  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的一位主管负责人透露,铁道部花费1850万元拍宣传片,就是冲着张艺谋来的,不然不会支付那么多钱。但作为“中介”的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欺骗了铁道部,其与张艺谋所签合同和与铁道部所签合同相悖,肯定做了很不光彩的事情,我们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至于1850万元,谁拿了好处,铁道部会彻查!”

  记者28日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检方已查实“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向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共转账三次,总金额为1400余万元,与合同约定的1850万元不符,其余400余万元去向正在追查。7月上旬,曾担任铁道部宣传部宣传处处长、现任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的陈宜涵进入检方视线。7月中旬,陈宜涵与其丈夫、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因该宣传片事件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

  播出版本未经张艺谋审改

  舆论对该“天价宣传片”的水准颇多质疑,张艺谋对此也作出了回应,“铁道部希望有大量信息放进去,用了大量的字幕讲述一些所谓的丰功功绩,这是个不完美的地方。我希望从人的角度贯穿、以艺术方式切入;画面,除了唯美还要自然,不能总是火车跑来跑去;音乐,要展现各地特色,在剪接的节奏上有乐感……但最终的交付完成片未经我审改便在高铁上播放,播放效果最多达到我最初构想的三分之一。”

  虽然撇清了自己与“违规招标”的关系,但张艺谋已身陷舆论漩涡。对此,张艺谋说:“违规招标我不知道,我无法控制,无法掌握。但是,我自己要反思这件事情,以后遇到类似宣传片,要认真对待,更深入地了解,对社会要有一份责任。”

  ■新闻幕后

  张艺谋正面回应了全部问题

  昨日,晨报记者联系了首发这一消息的记者。据他介绍,审计署不久前公布的铁道部投资1850万元制作片头署名“张艺谋导演”的《中国铁路》宣传片后,他们在掌握了协议、税单等资料,联系张艺谋方面表达了采访意向,“我们手上有很扎实的相关材料,自然希望能采访张艺谋对此事的说法,于是通过一些渠道与张艺谋方面取得了联系,表达了希望能采访他的意愿;至于他是否愿意接受采访,完全是他个人的决定。 ”

  最终,张艺谋同意接受他们的采访,“我们的采访意图很清晰,就是要弄清他收没收钱、收了多少、交没交税、是否参与宣传片、与铁道部有没有关系等问题,张艺谋全都正面回应了。 ”

  ■律师观点

  未经招标合同无效

  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下发的 《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120万元以上的,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维律师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该项目未经招标、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也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故“铁道影视音像中心”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应认定无效。

  张艺谋获报酬合法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李维律师说:“具体到本案,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返还1850万元,而公司支付导演费、摄制费的损失,由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 ‘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分担。 ”

  不过李维表示,张艺谋获得的劳动报酬不需要返还,“张艺谋已付出劳动,获得报酬是合法的。 ”

  应严查相关责任人

  “除依法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应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涉及滥用职权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表示,现在不少地方和单位在拍宣传片,完全凭借官员个人的意愿和爱好,指定给某一个公司或个人。相关部门对此应加强监管,通过对典型个案的处理,警示其他的操作者不敢触及雷区。

分享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武警部队司令等6人晋升上将
  • 体育奥运-体操男团中国夺冠摘奥运第9金
  • 娱乐《暮色4:破晓下》曝贝拉吸血鬼形象(图)
  • 财经庐山发改委擅改批文为山上建豪宅开绿灯
  • 科技ChinaJoy另一面:Showgirl不简单(图)
  • 博客赛场外萌萝莉(图) 西门庆小妾被打屁股
  • 读书晒工资:毛主席一天生活消费多少钱
  • 教育衔接班暑假升温:盛行背后是教育恐慌
  • 育儿男子为防毒奶粉养5只羊供女儿喝鲜奶
  • 健康空调开得久PM2.5浓度高 人体器官潜能
  • 女性大赛前禁欲科学吗 杨丞琳装嫩土掉渣
  • 尚品龙虾:最好吃的硬壳海鲜 辣评奥运名流装
  • 星座12星座8月好运榜 12星座婚姻雷区
  • 收藏巨蟒偷恐龙蛋的化石 亿年牡蛎或含大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