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未来将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16日表示,目前,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对民间投资是完全开放的,没有任何的禁止和限制措施。根据最近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交通部门将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搞好投资服务与管理。
这位负责人强调,《实施意见》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在投资领域上,进一步全面开放。
《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服务领域和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进一步扩宽了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的范围。
二是在投资重点上,进一步突出了交通产业转型升级。
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不仅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全面参与各类基础设施的养护、运营和管理。
在交通运输服务领域,对民间资本投资从事传统运输服务业加强了规范和引导,进一步推动传统运输服务资源的整合。
在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充分考虑这些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所需资金少、门槛不高、对历史积累依赖不强,非常适合民间资本进入和发挥民间资本投资优势的特点,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
三是在投资服务上,进一步改善民间投资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间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重点是改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二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健全与民间投资主体的沟通联系渠道。三是建立健全投资政策、信息发布制度。四是完善中介服务体系。
四是在投资管理上,进一步加强监督和分析。
《实施意见》注重切实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指导和监管,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使民间投资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新闻背景]
多部委出台细则 鼓励民资进入
按照国务院要求,各领域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将在最近全部制定完成。
截至目前,已有铁道部、住建部、银监会、能源局、卫生部等十余部委出台鼓励民资进入的实施细则,涵盖铁路、市政、金融、能源、医疗等多个领域。
对比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说法,电信、教育领域尚无细则出台。
业内分析认为,由于教育、电信等行业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甚至部分涉及国家命脉,因此细则的出台显得尤为慎重。以电信行业为例,民企一直在电信行业边缘徘徊,很多民企都只能集中于二级运营市场即电信增值业务领域。
有分析认为,落实“新36条”的配套实施细则密集出台,有利于提升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力,说明当前我国越来越重视通过产业政策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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