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5日19:19 新浪综合

  【重磅】贾康在阿里的内部分享,这一篇把中国企业负担讲透了

  来源:正和岛 作  者 | 贾康

  曹德旺曾发表言论:“中国综合税负比美国高35%。”在贾康看来,这个概括还不够到位。“中国经济十字路口,加税对应减税怎么来认识和考虑?”,在阿里巴巴的座谈会上,他比较直率地谈了自己的基本看法。

  不可否认,对于“税负过重”这个概念,我们必须理性的讨论,不能太情绪化地只说减税,也不可能完全否定“加税”的概念。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制约发展的是否真正是税负?这其中隐含的,或许还有电力问题、能源问题、吏治问题甚至是政府的大部制改革问题。

  总之,中美“减税”基本不可比较,很多问题在当下,牵一发而动全身,攻克艰难。

  曹德旺议的结论还不到位

  曹德旺被称为“中国首善”,这位颇具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前两天成为热点,他最后归结:中国综合税负比美国高35%。在我看起来,这个概括不够到位。

  先从对曹总的这套信息的评价说起。

  他说到的企业负担里,关于正税部分有一些具体情况的中美对比,然后跟着的是大量非税的部分,比如涉及美国和中国对比的人工费、电费、天然气成本、物流中的过路费,其他开销里的厂房、土地,各种各样的融资、清关、配件的相关负担,这些其实跟税没有直接关系,不是以税的概念能涵盖的,他把这些所有的项目都做了相关的考量以后,最后做的总结却是一句话:中国综合税负高35%。我觉得这就需要澄清一点:他到底说的是税,还是税和其他负担的总和。

  这是一个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如果光是说美国的税,美国是什么税?关于美国,曹总专门说了没有增值税,企业感受到的就是所得税,你盈利就要按照它那个法律规定,多赚钱多交税,你如果不盈利,就没这个税。所以,即使先讲税,这个情况怎么可比,也还是需要进一步讨论和澄清的。

  曹德旺并未要跑掉,全球发展竞争中确有用脚投票

  曹总说了这样一些话以后,有些人说他是用脚投票,是在跟着李嘉诚往外逃,他很气愤便可想而知。按他的说法,早在20年前他就在美国布局,那时候怎么不说他用脚投票要跑?“我都70岁了,在那边(美国)语言都不通,根本进不了主流社会,我跑什么?”曹总说的这些,是在他已经有了20年对美国市场观察的基础上,在最新阶段的有感而发,重点聚焦负担问题。

  在全球发展过程中,确实有不同主体会用脚投票,来实现资源配置的竞争。在这方面曹总提出这样一个引起大家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形成社会广泛的讨论之后,应该乘势引导理性的讨论,更好地清晰地形成对真实情况的认识、分析、把握,然后建设性地提出应该尽快采取的一些对策措施。

  02

  全面、理性看待企业负担问题,先从税说起

  讨论税问题的同时,要把所有能讨论到的负担一起放在我们视野之内。我想再强调一下,曹总这样一个结论并没有概括他所讨论的全部信息,只讲了综合税负高35%,现在很多舆论的讨论越走越偏,简单地说成中国税负太重,重到了“死亡税率”,那就很容易使人只关注到正税上的税率高低问题,在这里我就正面摆摆自己的看法。

  第一,先说中国正税。中国现在正税就有十几种,要想再减,具体减什么,这是最关键的。这么多讨论,只有一个具体建议,就是李东升的说法,增值税税率由17%降到12%,这是指标准税率。粗线条地匡算,增值税17%如果减到12%,假定它代表的是整个收入绝对规模的话,就是要差不多砍掉1/3的增值税,中国政府现在砍掉1/3增值税收入,整个运行局面过得去过不去?(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营改增之后,更要占到全部税收收入近一半左右)这是一个首先在“过日子”的运行上、方案可行性上绕不过去的问题。

  那么降低增值税是否合理?中国现在是间接税唱主角的税制,如果降低间接税,企业可以在直接感受到税负降低,后面跟着的是这个税在“间接税”概念下必然要完成转嫁,从经济学的理论来说,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我们税制改革的一个内在取向,本就是要逐渐提高直接税、同时要稳定宏观税负,言下之意就是要降低间接税的税负。

  降间接税需同时考虑提高直接税比重

  但是,如果需要考虑稳定宏观税负或维持其不低于一定水平,降低间接税的旁边,就有必要提高直接税比重,那就回到今天我们说的这个题目上了,光讲减税够不够?显然是不够的。

  中央在减税的同时要掌握整个政府系统、还要安排支出满足一系列的目标要求,要保“民生托底”(社会政策托底),要有一系列与精准扶贫相关的财力投入,和维持所有社会保障事项(从住房保障到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相关的所有投入,这些年支出是要不断加码的,使已经形成的“稳定宏观税负”这一指导方针下形成的财政赤字率2016年抬到了3%。

  我们已经听到口风,考虑不把3%看作绝对不可逾越的界限,如果没有别的因素变动,财政可以再提高一些赤字率,但找不到新的替代财源的话怎么办?中央说的降低宏观税负如果从正税来说,有一个很明显的制约:要增加直接税是个很慢的变量,很慢的变量配一个很快的向下调整的变量(就是减少间接税),必须找到短期内填补它的收入来源,这时候可以通过宏观税负的降低和以提高赤字率冲抵一部分,但冲抵是很有限的,这是很现实的必须讨论问题。

  中美“减税”基本不可比,防“东施效颦”

  在此很有必要说明,人们高度关注特朗普所说的“减税”,与中国现在社会上热议的“减税”大相径庭,基本不可比。

  特朗普的减税与当年里根的减税都在一个套路上,主要指降减美国联邦政府的财力支柱来源——个人所得税(也可能涉及适当减公司所得税),是直接税概念下的减税。美国减税的效应追求是给经济复苏加码,中国的情况是直接税几乎无足轻重,也几乎无处可减,而讲减间接税,就变成了“顺周期”框架里的“东施效颦”(偏热时会继续升温,偏冷时升温会很有限,还会刺激地方政府“正税损失非税补”的“刮地皮”行为),作用与美国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

  03

  应把最宽广眼界的各负担因素合起来考虑

  最简要地归纳,宏观税负有三个口径,最窄口径是所有的正税加在一起,以这个最窄口径如果做国际比较,中国是相当低的,在20%以下。

  中口径是把这些税收加上另外一些项目,比如社会保障方面的征收,形成一个中口径,中口径的意义不大。最有意义的实际上是广义的口径,即把所有政府收入合在一起和GDP比。这个广义宏观税负的可比口径,这几年应该是在33%上下,往高可以估到36%,低则不到30%以下,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大概就是35%,发达国家大概40%以上,北欧福利国家接近50%。

  这样一来,在降低宏观税负这方面按最有意义的广义口径考虑,我们至少应把正税之外要讨论的行政性收费、五险一金,还有一些隐性的各种综合成本合在一起考虑。

  那我们就要一个一个项目梳理一下。

  正税和行政性收费可以减什么?

  第一个是行政性收费,要特别注意,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这种行政性收费曾经极度膨胀,这些年经过一系列的整治之后明显收敛,收敛下来的行政性收费和其他经济体相比,一定还是居于高水平的,在有关部门能取消的取消、能降低的降低之后,行政性收费仍然是我国企业的负担。中央层级经过这么多年努力以后,审批权压缩到还有400多项,但如果列成一个单子,感觉也是多如牛毛了。

  现在甚至已有学者提出:趋势是应该完全取消行政性收费,我觉得有些行政性收费似乎还取消不了,比如咱们现在支持航空港的建设、三峡建设,这些都是用行政性的公权确定出来的收费,有大量细节的问题,无法展开一一讨论。

  但是这里面的难度,大家可想而知,这些行政性收费能压什么?我国现行开征的十几种一一排过来,能打的主意在哪里?营改增这个结构性减税,算是已经在框架上做到全覆盖,但这里面就可能还有问题。比如说高科技企业必须不惜重金稳住一些人才来支撑发展,但给这些人才付的薪酬是形成不了抵扣链条里的进项抵扣的,如果这样一个轻资产、重人力的资本投入类型的高科技企业过了某个临界点后,它在营改增的情况下有可能就是实际税负不降反增,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还得做案例的专门调查,再具体化到措施的设计。

  此外,小微企业所得税的“起征点”还可以再抬高,但即使再抬高以后,实际减税的规模其实已经不太大,充其量降个一千块钱的税,行政性收费也是这样,你看起来这里取消一点,那里取消一点,具体到一个企业由此得到的好处,其实也是有限的。

  减少行政收费,攻坚克难

  行政性收费往下降还有一个难题,就是整个政府的架构需要有一个脱胎换骨、至少伤筋动骨的改造:大部制、扁平化,把这些庙拆了以后,整合以后做一个全新的设计,新建的“庙”带有大部制特征,结合着减少政府层级的扁平化特征,使整个政府机构消肿,剩下的这些部门里面,怎么行使审批权和收费权,那就可能有了一个全新的系统性优化框架,政府职能实质性转变,行政运行成本真正降低,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发展中间的各类非政府的主体。

  这样的一个改造如果做出来,接着推进减少审批权,减少行政性收费,把能压缩的减费空间都用上,这个事情就可能做得比较像模像样。否则,会是流于空谈。

  大部制改革和扁平化改革中央已经明确了十几年,但只走了一点“小碎步”、“小花步”。再看看法国,据说是市场经济国家里最有集中特征的,但人家集中是集中,也早已把经济、产业与财政部合成一个部,但中国这方面基本框架的问题没解决。

  除此之外,我国社保的五险一金一般人认为是应该降低的,但具体怎么降?如降了以后,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还能不能运行?这里相关联的改革,是本来应该下决心实行基础养老金的全社会统筹,把省级统筹概念下三十几个蓄水池并成一个大的蓄水池,它的调节能力马上升级,缴纳的负担程度便有可能适当调低。

  企业隐性负担问题在中国相当严重

  再说说“五险一金”外面还有什么东西,很多隐性负担是有苦说不出来的。比如我接触到的一个企业家跟我说过:我这个企业开办要盖几十个章,这里面有一个消防章,它不盖我这里办公的场所、车间生产的场所都不能用,一用就违法。但这个章反复交涉就是盖不下来,不是这个问题过不去,就是那个问题过不去。

  后来有人给我指了一条路:你出6万块钱,请个中介公司这个事能摆平。企业家当时很气愤,整个开办费一百多万元,要盖几十个章,一个章就要我6万块钱,这是企业家的直观感受,但是这种负担是所说的税负吗?所有这些负担,隐形的东西,综合起来是个什么成本?

  04

  如何看待人工费、电费

  人工费能不能减?在中国,这方面对美国还有比较优势,但对东南亚已成劣势了。应该注意到,人工费的上升是合乎这些年中国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的阶段转换的。

  正面讲,中国社会已提供了这些低端劳动者增加收入、而且收入增长的幅度超出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这样一个社会环境,这表现了他们在受益,在共享改革的成果。负面评价就是,我们的比较优势在这方面正在撤空,而且大趋势是未来还会继续减少它对经济增长的支撑。曹总说蓝领工人工资,美国现是中国薪酬水平的8倍,所以他到那边以后要拼命用机械替代这种蓝领劳工。中国从这个角度来说,就得如实承认综合成本里的人工费,现在虽跟美国蓝领比还差这样8倍,再以后还会缩小到4倍、2倍,希望这个过程处理得更理性一些,但只能是这样一个轨道。

  至于电费,美国是中国的一半,中国有没有可能继续降?

  煤炭经济为主,中国不能与美国比拼电价

  如果从政策导向来说,美国的电价便宜,中国的电价比它高,就能简单地跟美国拼这个吗?我说不行。美国的电怎么产生?它有非常丰富的天然气,它现在开辟出来可长久利用的油页岩资源,而中国的电80%是煤烧出的火电。

  煤有很多实际的外部性,它的综合成本,还没有很好地体现在中国的电价里。近年中国努力发展的其他新能源,风电、光电也只占整个电力供应的几个点,比较清洁的水电、核电,空间已经基本封住了,水电比重是在下降的,怒江流域再要建水电站谈何容易,核电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以后,中国就曾经表态不在内地考虑,估计要做的话也不大可能放开手脚。

  可以预见,长时间内中国的电以煤电唱主角已成定局。那么我们就得准备在以煤为主的情况下,不惜工本把煤的清洁利用这个关口突破。实际上,如果要减少雾霾的威胁、减少环境方面的威胁,应该是实行适当的高电价政策(当然,我这么说又很得罪人),中国只有让电价适当地在比价关系里有一定的“高”的特征,才会逼着大家千方百计地开发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工艺技术,有利于在经济压力形成动力的情况下去解决中国怎么突破这个非常之局的历史性考验问题。

  中国是一个将近14亿人口的国家,有一个“胡焕庸线”这样的东南“半壁压强型”的格局,别的经济体这方面都不能与中国同日而语:美国的版图跟中国差不多大,美国也有人口集中的区域,但是它总共人口就是三亿出头,中国的胡焕庸线从瑷珲(现在叫黑河)拉到腾冲,形成右下方东南半壁是96%以上的人口聚居——第一人口大国这个全球唯一最高数量级的人口,绝大多数是生活在这1/3多一些的东南半壁,它所形成的资源能源的耗费又已走入中等收入阶段,还要走入高收入阶段,又伴随着以煤为主这个非常之局所形成的环境压力已演变到了雾霾频频袭击的情况,大家都觉得难以忍受。

  那么共同利益、长远利益之所在是什么呢?要靠比价关系,更多地调动我们内在的、所谓内生的积极性,去千方百计地少耗电,少用煤,少污染,少雾霾,这个逻辑就是很得罪人的逻辑。所以,曹德旺所说的电价比美国高一倍,拉平有没有可能?我看在种种制约条件下,是很难做到的,在中国来说也不具备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性。包括油价也是这样、天然气价格也是这样,有同样的道理。

  从国外来看,欧洲的油价就通过一定的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把它抬到比较高的水平,以控制机动车烧油。美国有它特别的底气,这方面跟欧洲大相径庭,显然我们更合理的选择应该是学欧洲。

  今后的资源税、环境税,以后可能探讨的碳税机制,引导的应该是以比价关系让大家尽可能少耗油、少耗电,实际上在全社会里就是少烧煤。少烧煤不是能让煤炭消耗绝对量马上往下调,是努力控制绝对量的同时让每个单位产出里所含的相对成分、比重下降,减少煤的耗费和减少这方面能源的耗费,这是在中国特别国情之下,必须说清楚的机制性问题。

  中国也不宜与美国比拼过路费

  另外,曹总所说到的过路费美国基本没有,的确如此,美国只有少数几条高速路上收费,绝大多数是不收费的。但是如果让中国来对比,中国可能一下子把美国这个办法拿过来吗?我看还不行。

  就说北京,看到三十几年内航空港的吞吐量是从原来的几十万人上升到现在接近一亿人,每增加一千万的客运量的时间越缩越短,但就是这样已经接近一亿人了,仍然感觉未来的增长压力非常大,所以,必须要建第二机场。第二机场投资又是差不多900亿。和这个机场相关联的干道你说它不收费?对于社会而言这会缺少什么?是缺少了推进这样的基础设施升级换代过程中的财力支撑。

  我们开始在首都机场T1、T2改造以后的高速路收费,后来于社会压力之下变成了单向,十块钱也降到了五块钱。但其实设想一下是不是有另外一个替代方案?如果在管理上可以很清晰地说清楚这个钱还本付息已经完成了,但是只要是社会上大家觉得合理,可不可以多收一段时间?多收一段时间这个钱拿来干嘛呢?用于支持未来要做的第二机场的干道建设,让它赶快配到位,只要能够阳光化地说清楚、有足够的公信力说清楚,我觉得这个机制是可以这样考虑的。

  所以,这方面就得通盘来考虑。一方面我们希望能够尽可能减少这种过桥过路费,同时还要更多强调积极、适当运用这个机制,关键就是要提高它阳光化的程度,让社会一起监督,让这个钱滚动式地真正用到支持我们基础设施升级换代方面。

  滥罚款痼疾主要是吏治问题,已不是税费问题

  运费里还有公路干道上的过路过桥费之外的滥行罚款负担,多少年来一直说治理整顿,治理了多轮之后仍未很好解决,比如一方面说不超载货运就赚不到钱,另一方面超载又不断形成罚款的依据,这些与税费一起形成了企业、市场主体的负担,但主要是“并存”为特征的不同负担因素。

  如何看待土地、厂房成本?

  曹总还说到其他的一些事情,比如厂房,他在美国那边取得场地是出了钱的,有多少年的使用权,然后当地的州政府给他补助是1500万美元,等于这个地他基本是白拿,这种情况在中国的沿海区域,特别中心城市区域,比如在北京,已经不可能,但实际上大量发生在我们的中部、西部,为什么在中部、西部即使白白供地,也吸引不了这样的景气因素,吸引不了投资呢?就是还差着其他的条件。

  所以,还得回到这个全景上来。土地这方面,我们要尽可能地控制它的成本,但是真正到了沿海发达地区,这是应由市场竞争决定的,一般是区域发达程度上去了,地价它也就抬起来,价位水平没有一定之规。土地所形成的实际的成本,当然是很有份量的一块。

  中国现在也是在土地财政的概念之下,在土地使用权这方面有一系列问题需要探讨,美国也有地租,但关键是美国有早早确立的财产税收入来源,这种直接税一年一年地形成地方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中国为什么在这方面没有意识到?当然一说这个就很得罪人,大家会马上想到几乎人人厌恶的房地产税。这件事与土地的价格或负担问题实际上是相关的。中央现在说的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必须构建基础性的制度,而基础性制度包括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还包括税制,都必须形成理性认识,看清改革的方向及要解决的问题。

  如何考虑融资等方面的成本?

  另外,曹总说到的融资,也是另外要专门讨论的问题。中国融资的成本有高有低,它也是非常重要的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负担因素。正规金融边缘化,大量的灰色金融,近乎高利贷的金融开始唱主角,潜规则强制替代明规则,到了世界金融危机发生以后这个脆弱性表现为跑路事件,危机爆发,然后暴露了它的产业空心化。

  这方面阿里巴巴公司做的事情就非常有价值了,公司提供的小贷在没有什么特定政策配套支持下,依靠现代信息技术,不要求抵押、也不用见面、零人工的操作,根据大数据判断风险成本,这对小微企业是实实在在的贡献。

  所以,曹总说到的这种融资成本的问题要解决,又是个系统工程。当然还有更复杂的,比如配件的问题。很多企业靠配件、靠售后服务,在配件交易中不断产生增值额,这方面,无非就是竞争能不能更充分的把配件里的增值比率往下压的问题,这也不是一个由税本身能说清楚的事情。诸如此类的,我在此就不拟再做展开。

  05

  讲完“减税减负”还不得不讲“加税”

  今天我们讨论的主题“加税VS减税”,前一个概念减税,我已经说得比较多了,这是还要点到为止说一下加税,这又是得罪人的话:在中国,对加税不能一概排斥。

  如果从培育中等收入阶层来说,个人所得税应当对应综合计算的收入,年轻白领、低中端收入阶层、刚进入中等收入阶段的人群,施加相对来说比较低的税负,把起征点提高,但到了高端收入人群,就要加税了,加税的机制特征是要把原来的工薪收入与其他的收入,比如金融产品的收入归堆,归在一起以后,按超额累进税率来调节。其实技术上的配套其实早就能解决,要求的是金融实名制,这样真正有支付能力的高端收入人群,就得多交税,美国早就是这个局面。

  所以,我们还可再次强调一下,特朗普新政高举的减税旗帜减的是什么税?他是在已抬得很高的直接税——个人所得税税务方面做适当的往下调减,跟中国根本不是一个平台,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我国个人所得税如果向这方面靠近的话,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要走,中国个人所得税应是有降有增,高端要增,同时也要给出一个学习美国,在资本利得方面单设一个比例税率,鼓励投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还有住房按揭贷款,至少对刚需房,或者以后更宽容一点,对第二套房(改善房)的按揭,月供里的利息部分,按照国际惯例是应该加以抵扣的,这符合整个社会更好满足民众随收入提高以后享受生活的需要,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来说也注入了一些动力和活力。这个机制在中国当然也要考虑。

  ▌房地产税需从无到有

  至于房地产税,那更是从无到有,是加税。原来我国住房保有环节没有税,现在要考虑让它从无变有,如上海和重庆的试点。重庆已经涉及存量,具体设计中有很多的细节要细致考虑。都是柔性切入,上海是对存量根本不触动,只对增量,即使你原来有一百套房,有“花园洋房”,你只要不出手买房子政府不理你,但你出手买房,你所有住房的信息放在一起,就要给你算怎么交税了。

  重庆就更进一步,涉及辖区内几千套“花园洋房”的存量(不包括联排双拼),即只针对有自己一个独立院落的别墅,但是规定了180平米的扣除,如果是小户型仅180平米,照样可以不交税,只交180平米以上的税。这些都是要具体讨论的细节设计。

  中国对住房加税怎么加?以后如果加快立法,在立法过程中的讨论,可以借鉴重庆这样一个本土经验,而不照搬美国的线路。美国是最简单的、管理成本最低的办法,见一平米我征一平米,如你现金流有限交不了税,你可以变卖房产,完税以后你可以租房住,如租房有困难,真的是低收入,政府给你特定的保障房方面的扶助,反正是有房屋就得交这个税。

  结语:

  有减法有加法,需要在攻坚克难中解决“真问题”

  中国经济面临新的一轮阶段转换、面临引领新常态、打造升级版考验的时候,在加税还是减税这两个概念上,都不能做简单化的理解。大家最关心的减税,需要继续推行,但是正税减降这个概念之下所对应的问题,绝对不是我们应该把握的问题的全部,甚至不是最主要的部分。

  我们必须把曹德旺所说到的所有这些问题,引发的积极讨论,牵引到更全面看待的正税、非税收入、税外隐形负担、社会环境里的综合成本等所有负担的全景图上,明确哪些可以降低,能够做的应积极去做。对这些降低负担要做之事所匹配的改革,敢不敢攻坚克难,能不能真正通过改革攻坚克难的制度供给,形成一个高标准、法治化、低负担、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这是中国的真问题。

  在中国理性的讨论中不可能完全否定“加税”这个概念,除了我前面提到的个人所得税有降有增、房地产税要从无到有之外,其实大家想一想费改税之后的环境税,它是不是以后要有必要的加税因素?在排污这方面如要进一步加强调节力度,就不排除以后经过法律程序的适当加税;我们的资源税从量变从价,从经济规律来说它以后会不会有加税因素?

  很显然,从价就跟着市场走,市场应该引导出来的基础资源、能源比价关系的大趋势,应该是它越来越金贵,水涨船高,越来越稀缺的资源、能源产品水涨船高地跟着价格,使其中法定的税收因子提升它的调节份量,这当然也是实际生活中可能产生加税效应的特定制度里面的内在逻辑。

  所有这些事情,我们无法回避,就不能太情绪化地只说减税,不应理解为把综合税负超出美国35%的部分压下来,中国就对接到了一个企业发展的康庄大道,企业负担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我这些看法算是自己的一家之言,先说到这儿,欢迎大家提出批评指正。

责任编辑:郭一晨 SF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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