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浩
7月1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吴英死缓减刑案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法院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此外,7月22日,东阳市人民法院将通过淘宝网[微博]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部分吴英案的房产。
死缓减刑无期
7月11日上午9点,备受关注的吴英死缓减刑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开庭审理,庭审地点在浙江省女子监狱。
当日11点半左右,法庭作出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吴英的父亲和妹妹在现场旁听了此案。
2012年5月21日,吴英因集资诈骗罪被浙江省高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终审判决之后,吴英在位于杭州的浙江女子监狱服刑。
到现在,吴英在监狱服刑已二年期满。
6月上旬,浙江女子监狱向浙江高院提交了吴英的《减刑建议书》。
为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防止造假换取减刑、假释,堵塞滋生司法腐败的“漏洞”, 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减刑程序》)。
该规定于6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要求六类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报请减刑的;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为了确保减刑程序公开透明,《减刑程序》规定开庭审理应当在罪犯刑罚执行场所或者人民法院确定的场所进行。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
6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公布了所受理的43件减刑案,其中包括原中国足球著名裁判陆俊减刑案。
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吴英在服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应该能获得减刑,问题是减刑幅度,是减刑为无期徒刑还是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吴英申诉的刑事代理律师朱建伟告诉记者,吴英在过去的两年服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也没重大立功,由死缓改判为无期应该只是时间问题。
争议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对记者表示,此前曾与浙江高院承办吴英死缓减刑案的法官联系,希望能让吴英的代理律师参加庭审。但未获得法院的同意。
吴英的民事案件委托代理人蔺文财认为,不让减刑罪犯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开庭,那么和过去的书面审理就没有区别。
“我曾要求承办法官和领导汇报情况,让吴英的代理人参加减刑案件的开庭。”蔺文财说。
洪道德教授介绍,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规,对于减刑案中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能否委托律师参加庭审,并未有明确规定。
《减刑程序》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
“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处于空白状态,但是从法理和维护减刑罪犯的合法权益考虑,应该允许委托律师参加庭审。”洪道德说。
此外,7月22日,东阳市人民法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吴英案中的部分房产。
6月5日下午,东阳市政府召开了“吴英案资产处置方案通报会”。除了东阳市政府、东阳公安局等机构的负责人,还有吴英案的债权人和两家评估鉴定机构参加会议。
在会议上,东阳市政府的领导通报了吴英案涉案资产处置方案,即将现有扣押资产经过评估鉴定后,进行公开拍卖,按债权比例清偿债务。
东阳市人民法院在拍卖公告中强调,本次拍卖的主体是东阳市公安局,法院只是受其委托,提供拍卖平台而已。
拍卖公告显示,此次拍卖涉及的六处房产均为商品住宅,拍卖价格约为7000到8000元每平方米,而该地区的同类型住宅均价约为10000元每平方米。
吴英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吴英先后从林卫平等11人处高息借款人民币7.7亿余元,案发时无法归还的集资诈骗款为3.8亿元。
记者此前获得的东阳市政府相关资产处置材料称,对本色概念酒店经营权及其他租用房屋中易贬值且不宜保存的物品进行公开拍卖(包括30辆汽车、本色总部和仓库中的家纺、租用仓库中的建材、租用店面中的洗衣、洗车设备等相关物资)。拍卖所得款存于专案账户中,现专案账户中所涉及的资金包括前期拍卖所得款、追回赃款共计1800余万元。
2012年5月21日,吴英案终审宣判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经专门介绍了“吴英被扣押查封的资产”情况。其中包括:浙江东阳的89套房子、湖北荆门市的26套房子,以及浙江诸暨的一处房产;价值1.2亿余元的珠宝(吴英已支付2300万元货款);41辆汽车;租用的店面房及仓库内的物资;本色概念酒店。得款均存于吴英案专用账户。
对于涉案资产的处置问题,吴英方面曾表示异议。吴英的代理律师朱建伟认为,此次“吴英案资产处置方案”涉嫌多处违法。
首先,吴英案的终审判决书,只是判决没收吴英的个人财产,但是判决书中没有明确哪些资产属于吴英的个人财产,也没有财产清单。在没有明确吴英的财产前,不能随意处置资产。
其次,吴英案的终审判决书,只是认定吴英是个人犯罪,并未认定其所在的本色集团公司是单位犯罪。但是,现在本色集团公司的资产也被扣押了,对于哪些是吴英个人财产,哪些是单位财产应该区分处置。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