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报告:国企高管平均贪2千万 民企老板涉黑多

2014年01月23日 04:07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高官高管,连环落马。 高官高管,连环落马。 企业家犯罪统计 企业家犯罪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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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年底,陕籍律师王荣利发布了《2013年度反腐败“打老虎”案例分析报告》,聚焦23名副省部级以上的落马官员。不到一个月,王荣利再次推出另一份“犯罪报告”,关注落马的企业家。117例国企高管和233例民企老板在2013年度犯事,几乎相当于每天曝出一起大案。

  这分别是他自2009年至今编制的第五份和第六份年度反腐败报告。对比两份报告,会发现许多落马官员与落马企业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耐人寻味。

  被誉为“民间反腐败研究第一人”、“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第一人”的陕籍律师王荣利,再次推出《2013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例报告》。

  与历年来相关报告不同的是,王荣利将其与此前推出的《2013年度反腐败“打老虎”案例分析报告》(本报2013年12月24日报道)对比来看,发现许多副省部级以上的落马高官,与落马企业家“联系”紧密。

  涉案国企高管人均贪腐1935万

  与往年一样,这份报告的相关信息全部来源于官方及新华社等媒体的公开报道。此外,该报告由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牵头申报,被正式列为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培育项目,项目组别为“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王荣利被聘为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持续一年的跟踪观察与素材积累,王荣利统计的涉嫌企业家刑事犯罪或涉及企业家法律风险的案例资料约120万字,最终分析报告有三万余字。2013年度涉及企业家犯罪案例为350例,其中国企高管涉案117例、民企老板涉案233例。“相当于平均每天发案一起!”

  在117例国企高管涉案案件中,除了自杀等5例外,其余112例均构成或涉嫌刑事犯罪,分别处于组织调查或立案调查、拘留、逮捕、起诉,以及一审、二审阶段,部分案例已结案。112例案例中,已经明确被移交司法机关的有67件,占案例的近六成,其中仅4例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等罪行,63例均属于经济犯罪,占到94%。其中,已确定犯罪的罪名多达80个(次);受贿罪最多,30例;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次之,分别为13例和11例。

  犯罪金额也备受关注。60余起经济案件中,共计涉案金额约109亿元,其中包括浦发银行郑州21世纪支行副行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63.95亿元及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涉案28.9亿元。若将这两例案件除外,其他案件涉案金额约16亿元,每案平均涉案金额达3063万多元。在40余例案件中已查明所涉贪腐总额达8.3亿多元,平均每案贪腐所得约1935万元。

  记者梳理王荣利历年来发布的相关报告对比发现,2010年,该数据(犯事国企高管均贪)“即将突破”千万;2012年,人均贪腐高达3千万。足见“前腐后继”,国企高管经济犯罪的数量及涉案金额,居高不下。

  “中”字头及四川国企落马高管多

  报告显示,相较于往年,2013年度,“中”字头的国企落马高管尤其多。112例案例中,中石油系统至少有9名企业高管被判刑或正“接受组织调查”,包括曾任中石油董事长的原国资委主任蒋洁敏、中石油副总王永春,以及中石油的两名副总、总会计师、总地质师,还有其下属长庆油田分公司、印尼公司的老总,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等多人。

  另几个“中”字头的涉案国企也备受关注。中远集团下属的中海集团系统“接受组织调查”的有多人,包括中远集团副总兼中海集团副董事长徐敏杰、中海油运生产运营部副总刘厚平。中国移动系统再次有多名高管落马,除中国移动原副总经理鲁向东被判刑外,中国移动天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权明富、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中国移动广州公司总经理李欣泽均被调查。

  从地域来看,王荣利发现,颇有影响的国企高管涉案中,以四川省为最多:包括成都银行、成都建工集团成都中医大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成都市兴蓉集团、成都市高新投资集团等多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十余人涉案。

  非法集资案动辄涉案数十亿元

  比117例国企高管涉案更多的,是233例民企老板涉案,案例多出几近一倍。其中的203例均涉嫌刑事犯罪,有196例涉及经济问题,占犯罪案例的近97%。超过半数的案例属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其中查明人数的106例案件涉及近1800人,平均每案约17人。

  截至2013年底,有115例民企老板犯罪案例明确了犯罪罪名,累计触犯197个(次)罪名,平均每例触犯1.7个罪名。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同样多,各有15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一样,均为10例。

  而民企老板涉及行贿受贿罪也有15例。其中对单位行贿罪6例、行贿罪6例,还有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各一例。

  与往年类似,犯事的民企老板涉黑案件依然较多,暴力侵犯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件有7例。其中故意杀人罪2例,爆炸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各一例。此外,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案例也较多,有12个案例涉及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203例涉嫌刑事犯罪案例中,已公开的98例披露了涉案金额,动辄高达数十亿元,累计达3417.942亿元。最大是宁夏鼎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台州分公司负责人陈立喜特大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非法期货交易金额高达1744亿余元。

  这些案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25例,其中17例累计近272亿元;集资诈骗案有22例,其中19例累计近285亿元;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18例,不仅涉案人员累计多达826人,其中15起案件共涉金额近388亿元。

  而集资诈骗、涉黑、杀人已是如今民企老板走上“不归路”的最主要罪名。2013年,有3案4人被执行死刑。一是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成杰,二是山东青岛“黑老大”聂磊,三是“比煤更黑的黑”云南泸西煤矿主王建福及其下属打手王飞云。这三起案件分别涉集资诈骗、“涉黑”、涉杀人、爆炸等罪行,反映出民企老板最严重犯罪的几种情况。

  专家解读

  国企民企应在刑法上平等保护

  “王荣利单枪匹马,付出惊人努力推出‘2013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意义重大。这份报告所依据的材料都是媒体公开报道,大体上可以反映出中国企业家犯罪的一般情况。”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认为,该报告对中国未来预防和减少企业家犯罪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为研究企业家犯罪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研究素材,对有关企业治理的科学决策和促进企业法制建设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贾宇说,近年来,企业家犯罪案例不断爆出,报告反映的一些问题值得深思。第一,民企、国企罪名二元分化,对民营企业家应慎重入刑。报告中有关民营企业家的罪名分布、罪名结构可看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挪用等案件占很大比例,与国企企业家贪污、受贿等犯罪明显不同。又如,在一些重要的行业产业领域,国有企业的和民营企业的进入门槛不是一样的;在贷款融资等问题上,政策也是不一样的,在罪名定性上也是不一样的,也反映了背后的一些问题。

  这就表明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和民事冲突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机关须严格把握正常市场经济活动和犯罪的界限,要防止越位和越线。凡是能够用民事手段、行政手段解决的矛盾纠纷和一般违法问题,绝不能动用刑法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对市场经济领域的刑法立法而言,如何给企业和企业家的活动空间划出高压线,既利于维护基本的市场秩序,又利于保持市场的活力和鼓励企业家的创新精神。

  因此,要降低企业家的犯罪率,最根本的是厘清政府与市场之边界,改造市场环境,真正做到职责划分更加明晰,同时,应当对国企和民企在刑法上进行平等保护。当然,企业家也应避免做所谓打法律擦边球的做法,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尤其要切实增强刑事风险意识。

  第二,权威的、全面的、准确的犯罪统计应早日公开。该报告采取实证方法,对媒体报道的350起企业家犯罪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不仅犯罪原因、犯罪规律都清清楚楚显示出来,而且犯罪对策也伸手可及,用事实说话,没有采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可行性和实用性都很强,这是其他研究方法很难以达到的。

  但美中不足的是,报告所依据的材料是来自媒体,如果这些材料能够来自司法机构,那么其准确性会更高,理论和实践的价值也会更强。因此,希望相关犯罪统计能够早日全面公开,以期对中国犯罪学的实践研究会更多、更准、更有效。

  第三,这份研究报告有利于在学界、实务界、媒体和公众之间建立良好的联系,促使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企业家犯罪问题,希望刑事法学科有更多的学者、投入更多精力研究中国企业家犯罪现象。

  2013年度企业家犯罪呈现十大特点

  针对“富二代”犯罪已出现

  1官商结合现象严重

  2011年,刘志军落马,山西富豪丁书苗亦被调查。随着2013年刘志军案尘埃落定,丁书苗也出庭受审。2012年,薄熙来被查,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去向不明。2013年,当薄熙来站在法庭上受审之时,徐明作为证人出现,公众这才知道徐明因向薄熙来家人行贿而被司法机关采取法律措施。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打老虎”,至今有20余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接受组织调查”,而每个高官“接受组织调查”的背后,基本上都会牵扯数名企业家同时“被调查”。比如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落马,江苏首富朱兴良被抓,江苏吴中集团董事长朱天晓被带走调查。

  2被调查的国企高管明显增加

  2012年,被宣布“立案调查”、“带走调查”或“协助调查”的国企高管大约12人,加上被“双规”、被查处、宣布落马的5人,不过17人。2013年,被宣布“立案调查”、“接受调查”或“协助调查”的国企高管大约有37人,如果包括被宣布“双规”、“双开”的6人在内,总共42人。国企高管被调查的人员越多,预示着国企高管犯罪也越多。

  3同一单位多人落马现象明显

  同一行业或系统甚至同一地区、同一单位先后多人落马现象明显。一方面说明反腐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也反映腐败现象普遍严重。显示反腐败必须采取“高压”态势,企业家尤其是国企高管应对此有充分认识。

  4重大事故背后都有企业家被追刑责

  吉林省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矿发生两次瓦斯爆炸,造成53人遇难身亡,通化矿业公司副总经理王升宇等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谎报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21人遇难,宝源丰禽业公司董事长贾玉山、总经理张玉申涉案被查。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62人遇难,警方随即控制了中石化相关人员7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2人。

  5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力度加大

  6民企集资诈骗等案例突出

  民营企业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案例突出。

  7单位犯罪日渐增多 触犯罪名明显增加

  8企业家犯罪呈现向下级发展趋势

  王荣利此前多年的相关报告中,搜集到的企业家犯罪案例,都是真名实姓。到2010年度报告时,出现第一例企业家犯罪使用化名,2011年则有多例化名,2012年突然扩大到79例出现化名或未指出其真名,2013年有88例类似情况。王荣利分析认为,从任职上看,犯罪嫌疑人不怎么有名或职务较低,要么是案件较小,但有一定典型意义,说明企业家犯罪呈现出向下级发展的趋势。

  9外企、跨国企业并不一定遵纪守法

  2013年,不仅曝出了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四名高管涉嫌行贿的问题,而且微软公司、沃尔玛、赛诺菲等著名跨国公司均被曝涉嫌在华存在行贿丑闻而遭到所在国的调查。

  10“富二代”被不法分子盯上

  2013年度有两例案例是针对“富二代”的。一例为浙江省长兴县一赌场老板设局,让多名“富二代”先染毒沾赌后欠下高利贷,其中一个人欠下700多万高利贷;另一例是福建省闽侯县一“富二代”被绑架遭勒索588万,绑匪是其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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