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将部分股份转让给债权人,状告东阳市府案法院超期月余未答复
南都讯 记者韩福东 因集资诈骗罪被判死缓的浙江本色集团法定代表人吴英,前日在狱中写下委托书,欲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父亲吴永正,并将部分股份转让给债权人林卫平。
本色集团的财产已于2007年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封扣押,迄今尚未拍卖。吴英因此于今年6月底起诉浙江东阳市政府,请求法院判决查封行为违法,将财产拍卖以偿还债务。按《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金华市中院虽认为本色集团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但因起诉书没加盖本色集团公司印章,所以未在法定时间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后吴英的法律代理人蔺文财在北京召开法律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专家马怀德表示,即便没有公司印章,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出具相关证明以后,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金华中院应对此立案。蔺文财对南都记者称,此后金华中院不再提“印章”问题,但仍以各种借口推脱,“我说,如果不立案就出具个裁定书,他们不给。”
起诉书迄今已递交近50天,金华市中院尚未作出是否立案裁定。蔺文财为此前往浙江高院立案庭讨说法。据他介绍,王庭长12日表示,高院院长齐奇对吴英行政诉讼案高度重视,已责成王庭长督促金华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但两天过后,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蔺文财尚未接获相关通知。
蔺文财出具的文书显示,吴英于13日写下两份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他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将本色集团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永正;另一份则写道:“因在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无法参与正常经营,经过反复考虑,计划将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债权人林卫平,具体情况由蔺文财与我父亲吴永正找债权人林卫平协商。”
蔺文财称,吴英出具这两份委托书,主要目的是为了尽快还债。但因本色集团工商执照等均被政府扣压,法定代表人变更和股权转让均存在相当大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