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难奏效错在不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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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 李会
日前有媒体报道,房地产市场十年调控难抑涨价。2003年,中央将房地产作为国民支柱产业。据不完全统计,此后发布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宏观政策达到43次。据国家统计局城镇入户调查的口径计算,过去10年间,我国城镇住宅价格年均涨幅约为16.1%。在住房矛盾突出的大城市涨幅则远远不止于此,例如北京,五道口华清嘉园被称为宇宙中心,最初房价约6000元/平方米,而目前已达6万元/平方米。
针对调控的质疑,也有一些反驳的声音,例如,有人称如果没有调控,10年来房价上涨绝不止目前的程度。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道理,但这并不能说明目前的调控政策就是对的。
目前调控政策的最大问题就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近年来房地产调控主要着力在炒房者、开发商,例如增加流转税、限购、限贷、房价涨幅限定等,但这些都是房地产畸形发展的细枝末节,在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对刚需造成很大误伤,并且附带的一个很大副作用就是,限购等政策甚至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恐慌性购房的问题。
相对于炒房者、开发商环节的治理,有太多更难对付的“老虎”调控政策都未涉及,避重就轻是10年来调控政策的最大问题。
地方政府就是一只“老虎”。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扮演者“无间道”的角色,地方政府既是这个市场的裁判员,同时也是运动员,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获利不菲,这包括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的各种税费等。
限制开发商卖房的价格,却不限制地方政府卖地的价格,土地制度、土地财政、财税制度、房产税这些根本性的问题统统没有解决。
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如何期望能根治问题?(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