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 (记者高立、韩洁)清华大学5日发布《2013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按照全口径政府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对289个城市政府进行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按百分制计算,全部289个市级政府得分平均值仅17.9分。
从此次清华大学发布的报告来看,我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仍然很低。即使排序在前三十位的市级政府的财政公开情况也远未达到良好披露的水平。
报告显示,上海市总分排序第一,得分为45分。北京、广州和长治并列第二名,得分为43分。鄂尔多斯排名第五,得分为42分。总体来看,直辖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情况居前,计划单列市政府次之,省会城市政府弱于计划单列市但仍好于其他地级市政府的总体水平。
从地域范围来看,广东省的市级政府在财政公开方面居全国之首,居于中部的安徽省紧随其后,而华东发达地区则相对滞后。
自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以来,虽然各级政府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作了若干努力,但尚未能取得重大进展,与公共治理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距甚远。
报告还显示,目前市级政府对一般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内容的公开程度相对较高。但对公共预算外收支、政府债务以及国有企业财务方面的意愿很低。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余乔说,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提高政府的财政透明度在规范政府行为、限制公共权力提升政府公信力、杜绝贪污腐败等方面都有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