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颖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推动民营资本顺利有效地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等领域,还要对社会领域的相关改革进行推进,促进社会的纵向流动。
分析人士认为,新一届政府在上任之初再次重申推动民营资本进入上述垄断领域,表明了中央政府的明确态度。不过,民营资本进入能源、铁路、金融等领域,仍面临一系列制度障碍,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曾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7个领域。随后国家发改委牵头召开的45个部门参加的会议,明确提出要在去年上半年前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从已经出台的细则来看,目前普遍的问题是线条仍过粗,缺乏可操作性。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空间可拓宽些,步伐可迈得更大些。
分析人士建议,目前在能源领域,应适度放开常规油气开采,可在中石油、中石化控股的前提下,适度向民资和社会资本开放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油气管网也应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适度向民间和社会资本放开。
在金融领域,应加快制定和完善市场准入等配套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在铁道部行政机制改革之后,全国的铁路货运与客运仍统一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垄断运营,业内预期的网运分开并没有实现,因此如何让民营资本进入铁路领域,落实总理在发布会上提出的目标,仍有诸多配套措施需要出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