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财政部副部长、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保安今日在回答中新社记者提问时指出,财政部门在保障基层的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时,其中有一项财政专项补助措施,即兜底措施。一旦出现总的收支差额,财政将给予足额的补偿。
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主题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中新社记者提问,在基层采访的时候看到一喜一忧的景象。喜的是,药价加成取消以后,的确看病的负担有所减轻。但是忧的是,如果医院缺少了这块的收入,会不会影响正常的运营?如果影响正常运营,会不会出现群众药价的负担减了半斤,但是其他的负担却加了八两的情况,政府有没有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障基层的医疗机构正常运行?中央财政在这方面会采取哪些措施,有哪些作为?
王保安称,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能够正常运转,采取了如下措施:第一,提高了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一般诊疗费。通过医保报销了一般诊疗费的大约90%,个人负担也就是10%左右,与原来相比,没有增加个人负担。第二,财政采取了一些专项补助措施,保证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能够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有序发展。第三,兜底措施,一旦出现总的收支差额,财政将给予足额的补偿。
王保安指出,在这三条保障措施当中,其中一个财政专项补助措施,其中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硬件投入,国家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和设备的购置投入。二是软件投入,主要是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三是帮助乡镇卫生院化解了历史债务。四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五是支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正在提高,由过去的15块提高到今年的30块了,到2015年要到人均40块以上。从政策设计上讲,这六个方面基本上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