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曾经有大概十年的时间,社会各阶层都处在一种有奔头,有希望的状态。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我可以获得改善。而今天,社会心态发生了变化。”长期关注社会结构的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说,如果社会结构固化、机会结构封闭,将造成社会中一部分群体活力的丧失,从而令社会发展陷入停滞。
按照十六大时明确提出的发展目标,中国将在20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现实的情况是,社会利益在各个群体之间的分配,出现了板结固化的趋势。收入分配不公、民生保障不完善、贫富差距过大,侵蚀着改革的根基,挑战着建成小康社会的愿景,各种不公平的现象折射出社会利益格局的扭曲。
只有重建利益新格局,改革才能有真正的基础,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才能找到更大的动力。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激烈博弈
今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答中外记者问时表示:“在我任职最后一年,政府还将要做几件困难的事情,第一件事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10月17日,收入分配改革推出了最新时间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在第四季度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公开消息显示,目前这一方案已起草完毕,并上报国务院。
研究部署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几乎贯穿了本届政府的任期。2004年国家发改委、人保部、财政部等部门共同启动了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起草工作,并在数年间多次上报、修改。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的信息显示,在多版改革方案中,调整不同性质、规模、行业企业员工收入的既有差距,一直是最敏感的纠结点。在多次修改的收入分配改革征求意见稿中,垄断企业利润向中低收入群体转移,被作为调整不同群体收入差距过大的路径之一,但无疑牵涉相关利益方的利益调整,在一些问题上形成意见僵持。问题的难点就在于,既得利益者没有人愿意将已有的利益让出,而目前处于弱势的群体自然希望获得政策调剂,不同的利益方均有各自诉求。
收入分配调整之艰难,是整个利益格局重建的缩影。所谓重建利益格局,就是要通过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重建、通过增加民生建设投入,将经济增长的果实普惠于民,让资源在社会各群体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分配、流动机制。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显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基本精神与框架已经明确,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加大财政、税收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人保部相关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发力方向为“控高”与“提低”。要想真正通过收入分配改革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好地改善民生,仅仅依靠二次分配的补充作用是不够的,而必须将初次分配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初次分配尽量达到收入合理增长和提高公平性目标。
如果说收入分配改革是通过初次分配直接还利于民,那么民生改革则是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平台,调节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秩序。
一系列民生建设对利益分配格局的重新建立,与收入分配改革有着同样的作用。本届政府推行的医疗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在农村地区推行的新农合、新农保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以及扶贫标准的大幅提高,都是对现有社会资源分配规则的一种重构。
以医改为例,2009年4月,中央正式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基本医保覆盖率超过95%,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比3年前增加了1.72亿。其中,新农合参保农民超过8.32亿人,比3年前增加了1700万人。中国的全民医保,编织起了世界上最大一张基本医疗保障网。
进入2012年,医改继续向“深水”改革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等改革措施相继出台。6月份卫生部、国务院医改办等五部门联合召开会议,确定18个省的311个县(市)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并逐渐取消“以药养医”;7月,公立医院改革开始向大城市“推近”。北京、上海、深圳相继试点大型三甲公立医院破除“药品加成”。
9月3日,大病医保制度的推出,商业保险首次被允许进入医保领域。目前,医改正按照“管办分开、医药分开”两个核心任务,开始进入改革实质阶段,在“看病难、看病贵”逐步得到缓解的成果中,社会资源分配机制和政府运作模式正在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国企红利全民共享
国有企业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针对国企红利的分配问题,却一直是近年来争议不断的热点话题。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国企改革的一个重点,应该是“关住大龙头,管住小水流”。
“多年以来,相当一部分垄断央企和国企收入节节攀升的重要原因,是收入源头的水太多,也就是在占据了大量社会、经济资源的条件下,创造的利润大部分留在企业自身。”苏海南表示。
所谓关住大龙头,就是要从源头上控制国有企业在市场上的一些不正当竞争。在不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的行业,要避免国企利用国有资本优势攫取垄断利润,让国企在市场规则的基础上公平发展,给民企留出发展空间。
分配好国有企业的已得利润,不断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是“管住小水流”这一环节的功课。这一环节无异于直接从国企腰包里“掏钱”,一旦得以推进,将促进调节居民收入分配、补充社会保障体系。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不断提高企业的规模,获得更多寻租空间,都是国企不愿上缴红利的原因。
根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的信息显示,“十二五”期间,不断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没有悬念。未来着力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建立国企红利上缴的规范机制。
一位曾参与《国资法》制定的专家对记者表示,以往每提高一次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就要经历一番长期的各方游说,需要和一家一家巨头企业单独谈判,不仅影响效率,最终确定下来的比例也难以真正保证,是多方讨价还价的结果。
李曙光认为,从降低博弈成本的角度,“十二五”期间“应该制定一个各方都能够达成一致的、提纲挈领的时间表”,从而令政策具有较强的稳固性,通过这种方式,保证国有资本金收益能够在较长时间内可预期地扩容。
根本解决之道,在于从制度和立法层面规范国企红利上缴。张文魁认为,首先,要由全国人大将央企红利上缴纳入立法。如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能够交由人大审议,那么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不同利益博弈的空间。此外,他表示还应打通央企子公司-母公司-国资委的利润上缴路径,改变现在各家企业一刀切的标准,让上缴比例的确定更具原则性和灵活性。
除直接上缴红利之外,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专家认为,在中国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障负担不断加重的当下,应考虑由国企红利对社保资金进行补充。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认为,由国企分红支持社保,是一个“公平的方案”。
建立利益协商机制
回顾近几年事关民生与收入分配的各项改革和政策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仍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面。往往要等到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特定群体的利益过于集中,抑或严重受损时,再将所有希望寄托于某项重要的改革或政策。
例如,金融危机中部分行业国企高管仍然享受巨额薪酬,成为了社会普遍的“红眼”对象,催生了高管限薪令;富士康“连环跳”事件促使社会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倒逼最低工资标准在多地集中调升。
政策调整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这样的改革模式缺乏常态的协调机制,建立在较为高昂的社会成本之上。
任何改革都有其特定的受益方。新的改革措施如果主要针对某一具体问题发力,容易强调一面而忽略其他,造成改革的受益方有可能在政策红利的长期累积下,成为新的利益群体。此时,社会又将希望寄托于再一次的重大改革或政策。这样的循环,其背后是整个社会福利的一次次损失。
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局面,在于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清华大学政治学习教授景跃进认为,中国正处于一个发展转型期,是一个承受着众多利益矛盾的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构建一个利益协调、协商机制,形成不同利益之间的“和谐”,是当今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一。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保民认为,应该使利益集团拥有平等的机会和多种的渠道,透明合法地去影响国家的法律政策,使利益集团相互公开平等地进行博弈,各方意见最终在博弈中相互妥协融合,从而达到多元利益的稳固平衡。
具体而言,他指出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应确认利益集团的合法地位,任何利益集团要生存并谋求发展,都必须首先在执政党领导下的利益整合中获得承认。并从利益集团及行业组织内部提出自律性的内部规则,提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规范。
其次,扩大和完善立法表达渠道,在立法的过程中打开多种渠道,使多元利益直接与立法者互动,把他们的诉求纳入到立法过程之中,这其中立法游说和立法听证制度尤为重要。
然后,创造利益集团多元利益博弈环境,为利益集团创造一个公平的博弈环境,并遏制特殊利益集团,扶持弱势的集团,使多元利益得以均衡表达。
最重要的是,理顺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政府在利益集团博弈过程中要促进沟通协商,保持立场中立,推行阳光法案,增加政府活动的透明度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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