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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的喧哗与躁动(5)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0日 15:36  《商务周刊》杂志

  但是我们很容易忽略常规能源的外部成本,即在常规能源的开发和应用过程中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没有计算到能源的成本中,而是被所有社会上的人们承受了。目前,我国常规能源价格中只有直接的能源成本,而没有包括其对环境破坏造成的间接成本。而可再生能源是没有这种间接成本的,但是开发成本比较高,致使两者的价格竞争不平等,使可再生能源无法和常规能源竞争,影响了其发展。可再生能源如果没有政府的政策扶持和导向,完全通过市场导向来发展,是很困难的。

  《商务周刊》:今年国家先后针对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近期还可能出台《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您认为我们现在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到位了吗?

  石定寰:我认为国家现在对可再生能源的推动力度还远远不够。中央讲的力度很大,但是政府还没有完全落实。《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就开始实施了,但特别是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政策等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落实。

  不光是中国,西方国家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时也要依靠政府的支持和扶持。他们之所以发展起来,是因为欧美国家已经有了成型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德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实施的上网电价政策是成功的,而我们国内目前这些政策还没有全面的建立和落实。所以可再生能源既有本身成本高的问题,同时也有政府扶持政策不到位的问题。我们不能等到技术突破了,成本下来了再给予政策扶持,恰恰是要在其成本高、还不能完全靠市场力量发展的时候扶持。当然,政府的政策不会一直伴随可再生能源产业,随着技术进步、规模化生产,其成本肯定要降低,而且现在具体数字也显示其成本每年都在降低。在此情况下,政府的政策就是非常关键的因素了。

  有些部门虽然出台了一些太阳能应用工程,比如“金太阳工程”、“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对推动太阳能产业发展和市场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些只解决了一部分问题,要想推动太阳能发电更好、更快的发展,就必须落实上网电价政策。其次,出台的政策必须更加合理,要反映当前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技术水平,要以产业发展的平均水平作为制定价格政策的依据。比如电价定得过低,就不能反映当前产业发展的实际成本,也不能保障企业有一定的盈利用于技术进步,不能给投资者带来合理的利润,就会抑制产业的发展。中央强调要积极发展、大规模利用,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这就要让生产和投资者看到产业的前景,调动起积极性。我们有一个设想,将来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电池的家庭和单位都有两块电表,其中一块是计量屋顶太阳能板产生并送上网的电能,另一块电表计量从网上得到的电量。这是欧洲已经通行的比较好的办法。

  《商务周刊》:您提到了可再生能源的并网问题,但是由于其高于化石能源的价格,需要全网平摊,致使国营电力公司不可避免对可再生能源入网会比较消极,您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办?

  石定寰:我们现在使用的可再生能源,其超出常规能源的电价是要全网来分摊的,每一个使用电的人都要承担。但是由于现在的再生能源占的比重还很小,就算把全国每年生产的太阳能电池200多万千瓦都用上,也只相当于新增二、三个百万千瓦火电机组的装机容量,而全国火电机组已有近8亿千瓦的装机容量。由可再生能源引起的电价提升很小,每个人也不会承担很多。何况,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成本降低,电价还会逐步调整的,不会一成不变。而且,煤炭等常规能源随着蕴藏量的逐步减少,再加上比如要求脱硫、脱氮氧化、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等外部影响逐渐内部化,包括环境成本在内的总体成本也是要逐渐上升的。一个上升,一个下降,总会有一天两者持平。所以政策制定的越早,越能加快这个进程的实现。

  企业对于能源的态度,如果沿用老的习惯,当然是选择化石能源,因为它们便宜又好用,但是如何继续这样使用下去,我们的气候将会变得更加糟糕,甚至影响后代的生存问题。中央多次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用新的理念改变我们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消费模式。让全社会的人都适应生活在一个低碳经济的时代,而不是原来的高耗能的老路。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国有企业更应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承担更多的责任。推动结构调整,加快清洁能源的转化过程,这个责任实际上是要大家共同承担的。

  当然,现阶段由于可再生能源不稳定,受天气、气候的影响很大,对电网会有一定的影响,如何减少其对电网的冲击,将其合理应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现在提出的智能电网,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为了应对当前日益增多的各种可再生能源入网的问题,把信息化和智能化与电网管理联系起来,更有效地把发电、输配电及终端用户管理起来。它是一个系统,在未来的能源系统中既有主干网,即火电、核电等稳定电源,也有大量新的不稳定电源,这些不同的电源要在智能电网中各得其所,安全而经济地满足各种不同客户的需求。通过该系统,将发电端也就是供给端和用户更好的联系起来,让不稳定的低端电源在人们的消费中消耗掉,保证整个电网的稳定性,以及大规模工业生产对能源稳定的需要。但是现在中国和欧美都还只是提出了一个方向和思路,还没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商务周刊》:和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还存在哪些不足?

  石定寰:和欧美相比,我们在技术上还是有差距的。比如我们的太阳能电池在转换效率和技术指标上和欧美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新型、高效的太阳能光伏电池开发上也有不小的差距。关键是我们现在还没有很好的掌握核心技术,基本设备都是用国外的,有些配套原材料还要从国外进口,这些不解决,很难降低我们的生产成本。再比如,我们的太阳能生产实际上需要很多新的装备,但是我国的装备制造业还没有对此高度重视。尽管我们一直在呼吁,但还是没有人重视,只有一些中小型企业在做,但也缺乏成套的、系统的研发设备和制造工艺。在一些基础性工作上,比如我国对风能、太阳能资源的观测评估等基础设施、方法手段的建设上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和支持,在标准制定、产品质量检测与认证等方面也有不少工作应加强。

  其实政府的支持有多种形式,像出台政策、加大投入、更好的组织研发、更好的培养人才、全社会宣传、做好各种应用示范工程,以及做好资源的测评等。实际上我们就有过这方面的教训,在不清楚当地风场有多少风、多少太阳能资源的情况下,很难建设一个效率很高的风能或太阳能发电站。但是我们的这些基础设施是非常差的,美国有上千个太阳能观测站,中国只有100多个。且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引起重视,国家也没有向这些基础设施上投钱。政府很多该做的事情还远远没有做好,致使系统工程的发展也受到影响。

  《商务周刊》:我国光伏产业近几年一直是需求在外,去年到今年国际市场萎缩后,我们受到了打击,您觉得在需求端我们可以想哪些办法?

  石定寰:太阳能过去“两头在外”,即原料和需求市场都是依靠国外。我国实际上不是没有硅矿,只是没有将其转化为可用于生产太阳能电池的多晶硅材料的技术,只能把矿产卖给国外,他们开发后又高价卖给我们。现在随着我国多晶硅材料技术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以及多种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可以在国内生产原材料,把成本逐步的降下来了。

  事实上,当时“两头在外”的需求端在外,主要是因为发达国家要承担《京都议定书》的义务,进行减排,必须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应用,就出台了一些扶持的政策。比如欧洲国家以德国为首,实行上网的差异电价政策,这个政策的出台大大推进了太阳能光伏电池的应用,市场发展很快,也带动了中国产业的发展。但是我国该方面的政策迟迟没有落实,所以国内的市场还很小。现在是到了加快培育中国市场的阶段了,如果我们再不开发本土市场,首先我们难以应付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同时对应鼓励发展的新兴能源产业也会造成很不利的影响。如果太阳能产业萎缩,对未来能源、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十分不利。今年年底,哥本哈根会议要开了,在这个很重要的时刻,要表现出中国政府主动应对节能减排的决心,就是要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的力度,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否则将面临来自国际的很大压力。

  我国光伏产业的目标市场一直是在国外,但随着国外需求因经济危机下降,导致了我国太阳能产业前一段时间的萧条。但是这只是个暂时现象,最近已经在回升。就全球而言,可再生能源都是有很大发展前景的,也是未来新的科技革命的重要标志,以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行动,这个大的方向不会改变。

  “新能源不能再选‘真命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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