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10日14:24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月10日消息,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近日发布的送达公告显示,该院已于2017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注册于2002年12月5日,注册资本329.670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沈颢,其经营范围为承办《环球企业家》杂志广告发布业务,展览服务(除广告)。

  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广东二十一世纪出版有限公司,占股比例为64.61%,其他股东包括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上海柏力广告有限公司、北洋汇丰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及个人股东杨福。

  《环球企业家》杂志创刊于1993年7月,由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主办,自2007年7月份改版为双周刊。

  2009年,《环球企业家》转入21世纪报系。21世纪报系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下属子报系,旗下除了品牌旗舰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外,还有《理财周报》、《21世纪商业评论》、《商务旅行》和21世纪网等。

  2015年4月28日,《环球企业家》执行主编在朋友圈证实,《环球企业家》杂志正式停刊。

  以下为破产公告详文:

  (2017)沪7101破13号

  本院根据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12月27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管理人。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4月3日前,向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管理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中金国际广场B座20层,邮编200030;联系人:方吉;联系电话:021-60857666转103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上海《环球企业家》杂志社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4月18日13时45分在上海市石龙路411弄内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2018年1月9日

责任编辑:马龙 SF061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