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01日讯
7月1日晚间,康芝药业(300086)公告,公司于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微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康芝药业存在虚增利润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康芝药业存在违法事实有:一是,康芝药业提前确认销售收入,虚增2011年利润1,568,139.83元;二是,康芝药业应计未计期间费用,虚增2011年和2012年利润分别为2,384,964.00元和2,307,903.00元。
处罚决定书指出,对上述违法行为,康芝药业董事长、总裁洪江游,董事、时任副总裁洪江涛,财务总监刘会良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副总裁洪丽萍,副总裁、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幽泉,时任董事洪志慧、陈惠贞,时任独立董事黄淑祥、王小宁、陈燕忠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局决定,对康芝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5万元奉;对洪江游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奉;对洪江涛、刘会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5万元奉;对洪丽萍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奉;对李幽泉、洪志慧、陈惠贞、黄淑祥、王小宁、陈燕忠给予警告。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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