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在公司前任董事长刘汉被提起公诉后,金路集团(000510.SZ)经过20日小幅下跌后,强势封住涨停,收于5.91元。
Wind资讯显示,自2013年3月21日晚间,金路集团公告称“未能电话联系上董事长刘汉先生”后,金路集团的累计跌幅达23.64%。
公开资料显示,刘汉“出事”时,刘汉旗下的汉龙实业发展公司经过数轮减持,仅持有金路集团2.06%的股权,位列第三大股东之位。
2013年9月,金路集团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刘沧龙,系刘汉堂哥)与第二大股东德阳国资公司签署《授权委托书》,四川宏达集团将所持金路集团5.14%股权的相关股东权利授予德阳国资公司代为行使,授权委托书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从2012年6月末开始,金路集团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一直有融资客身影,但从2013年4月开始,融资客们彻底隐退。
跟高调的市场表现相比,金路集团业绩不尽人意。
1月28日,该股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受PVC 树脂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2013年将亏损1.5亿-1.8亿元,业绩同比下降1037.83%-12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