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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居民刘兴亮[微博]因收快递而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有多人出现中毒症状。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昨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事件的相关情况。当地快递公司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将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今天上午,圆通速递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出致歉声明,称公司对受害消费者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公司不会逃避责任。
同时,鉴于寄件方在寄件时并未如实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质及恰当的处置方法,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海圆通总部工作人员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圆通并没有承运危险品的资质,目前相关人员已经对此事进行调查,一旦有结果就会向公众做出解释。
全家中毒收到快递丈夫身亡
据刘兴亮的妻子焦女士介绍,11月29日,丈夫收到一圆通快件,是其从淘宝网[微博]聚划算购买的一双儿童鞋,打开包裹几小时后,刘开始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当天中午12点多将他送进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近3个小时的抢救未见效果,医院称分析不出病情原因。
下午3点多,刘先生转入滨州医院附属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示诊断死因为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同时,在抢救刘先生时,焦女士也出现了呕吐、腹痛的症状,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焦女士告诉《法制晚报》记者,11月29日在丈夫病发后就向广饶县派出所报案了,当天晚上11点多,丈夫去世后他们又向广饶县刑侦大队报案。因潍坊为包裹的中转站,目前,焦女士和家人已前往圆通快递潍坊分公司。
山东省邮政局昨天通报,经检测该物品为氟乙酸甲酯,氟乙酸甲酯会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是有毒液体。国家邮政局规定,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有机溶剂)不得寄递。
毒物混入快递员呕吐发件方称无毒
11月28日23时15分,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速递在当地的加盟公司,下称捷顺通公司)工作人员在卸载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运输车时,嗅到刺激性气味,两名员工发生呕吐。
29日,捷顺通公司与武汉发件企业取得联系,发件企业称该液体为氯乙腈,对人体危害较小。随后,捷顺通公司于29日19点对通风放置的车辆再次进行快件处理,又有3名员工出现胸闷等症状,公司将3名员工送至潍坊市附属医院观察治疗。
11月30日8时,捷顺通公司方面致电湖北发件企业,询问寄递物品到底是何物。
湖北方面寄件人称是氟乙酸甲酯,不是上次告知的氯乙腈。随后,捷顺通公司于11点向潍坊警方报警,同时联系119对污染源进行处理。
快递公司死人后才知是有毒化学品
圆通速递负责处理此事的周姓负责人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湖北当地圆通公司接收快件时,客户告知快递物品是氯乙腈,工作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上查询后发现其不是危险化学品,所以就将该快件发出。
“发生中毒事故后才了解到是有毒的氟乙酸甲酯。”该负责人说,如果知道是危险品,他们是不会承运的。
记者继续问,对于危险品圆通方面是如何鉴定的?该负责人说,“具体怎么做我也不清楚,我们会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调查有结果后会和公众说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北京市原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春龙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我们生活节奏加快,快递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目前快递法规的不完善、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酿成了这起悲剧,快递行业应该有所警醒。
陈春龙说,仅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湖北方面的发件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负主体刑事责任,而潍坊的快递公司则负连带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春龙说,可以看出,快递部门没有把好关,导致收到快递的客户中毒。
陈春龙认为,追究责任是一方面,还是希望通过这件事情提高社会的法律防范意识、反恐意识、社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也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法规教育、提高责任心。
陈春龙提醒,收到邮件的普通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警惕,发现可疑邮件应及时排除,并与公安部门联系。
文/记者 王选辉
制图/廖元
(原标题:夺命快递 圆通上午道歉 通报称快递公司收寄验视不规范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专家分析发件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