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颜昭雄) 东莞徐记公司三款产品被消费者投诉添加不允许使用的抗氧化剂,且存在标签说明违规问题。近日,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决超市方面构成欺诈,徐记公司被判承担连带清偿35.6元责任(详见深圳晚报12月12日报道)。昨日,徐记公司官方微博回应,徐福记无违法添加抗氧化剂,“一审法院对于案件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我司将依法提起上诉。”
徐福记为东莞徐记公司所持品牌,被消费者投诉产品为徐福记牌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玛、落花生酥心糖。原告方在法庭称,上述食品标签标有抗氧化剂食品添加剂TBHQ(芒果酥还含有BHT),但依国标《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TBHQ和BHT适用范围不包括糖果和糕点。
公开资料显示,TBHQ和BHT属食品添加剂中的抗氧化剂,前者可添加于油、饼干、方便面、熟制坚果等,后者也可使用于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等,最大使用量均为0.2g/kg。
11月21日,福田区法院判决,被告辩称原料带入,非人为添加,证据不足;即使确属带入,将原料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在标签上标注属违规行为,销售商构成欺诈,生产商也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经报道后引发舆论热议。
12月12日晚,徐记公司在其官网发布三则信息,予以回应。昨日,该公司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通过微博直播,进一步说明。徐记公司官网称,涉案产品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东莞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产品质量包括标签的检测结果评价均为“合格”。官网同时称,TBHQ、BHT均由原料带入,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4 带入原则”,“不涉及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抗氧化剂的问题”。
昨日,徐记公司总经理胡嘉逊称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也指出,“徐福记在标签上标注了原本没必要标注的添加剂,属于不规范行为,目前徐福记已经在新产品包装上把上述两种添加剂改标到产品原料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