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3月26日电(王伟)3月26日,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于3月26日24时下调成品油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35元和130元。江苏90号国IV标准清洁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下调至9450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下调至8325元;89#国V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下调至9620元。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国家发改委要求石油企业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
江苏调整后的成品油价格,93#国IV汽油和0#柴油每升降低0.11元、92#国V汽油每升降低0.10元。其中,90#国IV汽油为7.07元/升,93#国IV汽油为7.49元/升,97#国IV汽油为7.92元/升,0#柴油为7.12元/升,89#国V汽油为7.20元/升,92#国V汽油为7.63元/升,95#国V汽油为8.06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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