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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21日公布了37款口罩防护性能比较试验结果。但因其未公布相关核心评判数据不仅缺少说服力,还很难让消费者看明白。对此,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我们做比较试验不想说谁合格谁不合格,我们只想引导消费。
比较试验,通常是指将同类产品放在一起做数据比较评判。中消协此前比较试验也曾公布过产品合格或不合格的品牌,但此次却没有。消费者更希望中消协有明确的指向信息。
公布比较试验结果的核心应该是公布试验中所得到的相关核心评判数据。可是对于37款口罩的比较试验,中消协只是对过滤效果、呼吸阻力采用“标星星”的办法对每个产品标出了两个到5个不等的星星,对面部贴合度等指标用了“标笑脸”来表示,标记的星星数量是怎么来的?这几项指标的检测数据是多少?记者注意到,该项比较试验采用的是国家强制性执行标准,那么其合格的指标应该是多少?为什么这些关键数据都没有公布?
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公布试验数据只公布一些相关产品,存在变相向消费者推荐口罩之嫌。今年“3·15”,新消法开始实施,按照新消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消费维权组织自身怎能逾矩?
据记者了解,中消协的工作经费中,国家财政拨款的比较试验经费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拿着财政拨款,连基本的了解数据目的都没达到,那偏离了法律赋予消费维权组织的合理权利。
另外,作为消费维权组织,报告通篇没用简单明了的方式明确地告诉消费者哪些品牌合格、哪些品牌不合格,也值得商榷。要知道,在生活中,普通消费者谁会知道关于口罩特别专业的知识?
据新华社电
(原标题:中消协,你的“星星”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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