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电 日前,皇明质疑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质检院)检测报告造假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在江苏质检院承认检测报告确有瑕疵之后,10月28日,日出东方(603366)发出声明表示,日出东方作为被检测方没有任何责任,由于江苏质检院的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日出东方将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日出东方在《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就江苏省质检院“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补充说明”的声明》中表示,日出东方作为被检测方,不存在主观和客观故意的弄虚作假,检测报告中的问题责任不在企业;江苏质检院做出在连云港检测的决定,对其补充说明中的“该批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则中关于对‘第三方’的要求”的说法,坚决不予认同。
日出东方的声明还表示,该公司产品经得起任何形式的抽检和复检,通过国家惠民审核证明该批报告符合有关“第三方”的要求。由于江苏质检院的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日出东方将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日前,江苏质检院发布了《关于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情况的补充说明》(以下简称《补充说明》),承认此前所出具的报告在客观性上存在一定瑕疵,愿意对该批产品进行复检,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核查。(中新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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