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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国资经营载体(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2日 12:56  上海国资

  载体的本质

  事实上,北京市国资委要变身企业有两个选择:一是各地普遍实行的控股公司制企业,一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北京市国资委出人意料地选择了后者。其用意颇费思量。

  据《上海国资》查阅资料,北京市早在1992年便有一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2001年4月与原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合并重组成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对北京市重要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但该公司规模很小,与目前的经营管理中心不可同日而语。

  “事实上,各地有很多这样的类似资产管理公司,比如,一个地方的多数国有资产分类组成了各大集团,但是仍会有一些资产比较零碎或者资产质量不好,无法放进集团,于是当地政府便成立一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管理和投融资。”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周绍朋对《上海国资》介绍。

  北京市国资委相关部门人士解释:“早前的国资经营公司已不符合新阶段的要求,与管理中心的任务也完全不一样。”

  这位人士表示,之所以不设立控股公司是希望更有利于操作。

  “其用意在规避公司法。”徐菲表示。

  “公司法对公司治理有硬性规定,比如要成立董事会,监事会,而且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中还必须要有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监事的人数还有法定要求。”徐菲认为,如果成立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些问题都可以回避。”因为1988年实施的企业法主要针对厂长负责制的国有企业,对企业的管理规定很原则。”

  不过,徐菲认为这种模式无可厚非。“美国的投资银行在推动股份制和公司治理现代化方面功不可没,但是投资银行本身却长期实行非常不透明的合伙制,甚至家族式管理,这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正常现象。”

  或许为了突破政府工作人员对投资领域的陌生,该管理中心的经营层通过市场选聘。

  祝波善认为,全民所有制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管委会不负责经营有好处,可以简化决策程序。

  但业界对此种模式也不乏微词。

  “管委会虽然相当于董事会,但是没有法律责任,某种程度上说,可以设也可以不设,那么经营责任如何追究?如果经营不善,那么是不是就只是经营层的责任?政府无法追究到国资委身上。”一位法律专家对《上海国资》如是表示。

  不过,这个问题显然不是北京市国资委要考虑的。

  身份已定,他们要考虑的是今后要如何运作手中直接掌握的众多国有企业股权。

  直接持股

  北京市国资委对于今后管理中心具体运作方法讳莫如深。

  《上海国资》曾询问北京市国资委相关人士,他们表示,目前的计划是成立这一个投融资平台,具体战略目标仍在筹划。

  一位接近北京市国资委的人士认为,该管理中心的资产形态将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是股权,另有一部分是现金作为增投和追加之用。

  股权运作包括两方面,一是将股权变现,一是在企业间进行股权划转。

  这位人士对《上海国资》表示,成立管理中心后,北京市国资委下一步将做两件事,一是将部分股权变现,一是吸收经营困难企业的人员和资产。

  “管理中心将把相当一部分规模不大回报不高的股权变现,或者用于成本开支或者投资于有较高回报的企业。这是一大突破,此前国资委囿于自身的地位,没有变现的能力和动力,因为要全部归入财政,从财政再拿出来非常困难。”

  出于这番考量,这位人士强调,北京市国资委一旦成立管理中心,在企业间划转股权还在其次,将股权变现当是其更迫切的心愿。

  除变现股权外,对国有企业改革必然涉及到资产和人员的重组。

  “对困难企业进行改制,以前可以把人员简单地推给社会,现在这样做已经很有难度。北京市国资委会将经营困难的企业人员和资产打包放在经营管理中心,先过渡几年,再行划拨或者转让。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停滞不前。”这位人士说。

  据《上海国资》了解,尽管目前并无在各企业间划转股权,但此类行为必成为北京市国资委今后的日常操作手段。

  “国务院国资委正在推动央企上市,地方国资委亦然,目前国资管理的共识是助推国企上市。要推动企业上市。那么划转、剥离股权等操作方法便不可避免。”一位国资研究专家对《上海国资》称。

  他举例说,比如有些企业要整体上市,非经营性资产如何处理?管理中心可以从中快速调配资源。

  这样看来,北京市国企改革局面将迅速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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