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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公交民营化遇挫真相(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1日 12:28 经济观察报

  “改革的最大风险是政策”

  “只要优惠政策到位,那企业就没有问题。”

  十堰官员许诺的诸多 “优惠政策”,让张朝荣最后下定了决心。2003年3月,张朝荣的温州市五马汽车出租公司(简称“五马汽车公司”)与十堰市政府正式签订《股权协议书》。十堰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公交事业全盘民营化的城市。

  十堰市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公交公司后,张朝荣以2310万元的价格收购国有净资产权,还承担十堰公交公司原债务7000多万元。张还决定把新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中32%的股份,拿出来给公交公司的职工持股,但大多数员工对这个计划并不热情,拒绝接受这个股权。后来公交公司的员工总共只拿走了2.44%的股权。

  股权协议明确规定:乙方(温州五马汽车出租公司)享受外资待遇,享受政府招商引资规定之全部优惠待遇;原公司职工的补偿费问题,由甲方(十堰市政府)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承担政府要求的全部社会义务等。同时,甲方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证合资公司的公交营运处于正常状态。

  协议签订后,张朝荣按规定支付了定金200万元,并定购了60余辆空调公交车。“资金已经打进来了,不干那是不行了。”张朝荣说,当时他很清楚,这项改革最大的风险在于政策,“只要优惠政策到位,企业发展就没有问题。但如果他们要搞我的话,那我一夜之间就死定了”。

  2003年4月29日,改制后的“十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布成立,当晚央视《新闻联播》也对此进行报道,张朝荣“看了很舒服”。当天晚宴时,十堰市委书记、市长陪伴左右,下面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局长,张朝荣感到“很风光”。

  期间,张朝荣和十堰市政府官员,就“具体优惠政策”展开最后谈判。但令张感到意外的是,原先官员许诺的优惠政策,却不能具体地反映在协议上。口头许诺毕竟不大靠谱,但张朝荣看到了 “那块豪华地块留下足够大的拓展和赢利空间”。

  2003年5月,十堰市建设局和公交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张朝荣以每年800万元的价格,买断十堰市22条公交线路18年的特许经营权。该合同规定,公交公司承担政策规定和政府所赋予的社会义务 (如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免费乘车义务);城区中巴车取消,采取大公交运营方式替代,并按市场运作方式出让特许经营权等。

  现十堰公交公司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裴林冲说,以他在公交公司20余年的工作经历,一年800万元的特许经营费是 “一个不可思议的天价”,是不可能有赢利的。按2002年的收入核算,如果减去财政550万元的补贴和应交未交的330万元营业税,2002年十堰公交公司实际亏损760万元。而张朝荣800万元的经营费和300多万元的税金等一应开支,明摆着会出现亏损。

  但张朝荣有自己的办法。他把温州公交的运营模式“移植”到十堰,如购买高档空调车、打造女子专线品牌、拓展车厢和路牌广告业务等。2003年、2004年公交公司奇迹般地实现了赢利,但员工对改革依然有不满情绪。

  2003年6月,公交公司发生了第二次停运事件。部分职工因身份转变,对公交民营化有抵触情绪,纷纷要求退还买断工龄的补偿金。按规定,这笔1800万元的补偿金应由财政支出,作为再就业基金留在企业。然而有关领导表态,要求公交公司把这笔补偿金退给所有人。

  来自公交公司的资料显示,此后4年来,改制后的公交集团公司累计投入资金达1.3亿多元。先后三次投入豪华双温空调公交车237台,陆续新设站牌站廊500余个,投资建成了公交IC卡乘车收费系统项目,又投资建立了公交GPRS智能监控调度系统。

  对此,十堰市政府也表示肯定:“公交公司在民营化后的一段时间内,经营者增加经营投入、更新公交设施、改善服务条件,曾经也出现过营运局面的好转,为十堰公交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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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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