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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内讧收场背后:改革合法性仍存五大疑团(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7日 16:53 法制日报

  

双星内讧收场背后:改革合法性仍存五大疑团(4)

双星集团总裁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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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问题是,目前尚无公开资料显示西南双星在使用“双星”品牌时所支付的特许费用究竟是多少,是否有支付,这些特许费用是否经过独立的第三方评估。

  汪海为何会对刘树利夫妇如此照顾?西南双星可以代理、生产双星产品,在没有投资关联的情况下,为何西南双星的代理政策与全国其他代理商的政策不一致?

  有消息人士对本报称,刘树利在双星集团内曾被定为汪海的接班人,或者说是作为重点接班人培养,刘树利曾一度被上调到双星集团担任副总裁,他们之间是否还有其他的关联或者协议?

  质疑三:青岛对汪海的照顾有什么政策、法规依据?

  双星方面一直宣称名人实业股份是对汪海功劳的奖赏,但这种奖赏有什么政策、法规依据?青岛市政府是否对青岛市其他国有企业老总有相关奖励政策、措施?这些不成文的奖励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吗?

  质疑四:双星集团当时为什么剥离鞋业?

  工商资料显示,名人实业成立于2002年9月16日,注册资本3153万元,其中汪海是第一大股东,占股21.88%,任董事长,包含汪海在内的5名高管合计持有46.78%的股份,其他10名自然人持股为20.22%,集团工会持股16.5%,双星集团持股16.5%。

  今年1月2日,双星集团下属上市公司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发布公告表示,根据青岛市国资委文件,其制鞋业务资产已完成“招、拍、挂”程序,作价1.28亿转让给了名人实业。

  去年4月,青岛双星发布公告表示,因为“制鞋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率下滑;规避潜在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集中精力做大做强轮胎业务”而作出转让制鞋资产的决定。但青岛双星2007年年报数据显示,制鞋业务的毛利率为15.68%,而轮胎的毛利率只有9.75%。

  为何两次公告自相矛盾?在消费者心目中,双星是运动鞋类、服装类的代名词,双星专做轮胎、机械后,在竞争激烈的国内外环境中,究竟有多少胜算?

  质疑五:“双星”变“大鸟”是国资流失还是品牌创新?

  记者在国家商标网站上可以查到,“W”商标共注册了48个,涉及服装鞋帽等多个类别。但该商标在2003年3月31日完成了第一次转让,2007年3月26日完成了第二次转让。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次转让是转让给双星集团,第二次转让是从双星集团又转回名人实业。

  汪海称原来的“双星”标志适合低端产品,名人实业商标适合中高端产品。据双星集团的一位高管透露,双星集团这几年先后拿出了3000多万元来打造“W”商标的社会知名度。

  很多人担心,双星集团花了这么多资金宣传“大鸟”,却原来是宣传汪海。并且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大鸟”成了双星的替代商标,名人实业只花费了230万元购买“大鸟”商标,这是不是国有资产贬值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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