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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企集体驳斥新法成本论 用工成本不会上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06:29 东方早报
早报讯 沪企集体驳斥“新法成本论”,称《劳动合同法》只是增加了企业违法用工的成本,而对于守法企业而言,根本不存在用工成本上升的问题。日前,上海市总工会召集本市的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的代表,就《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座谈。 早报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新法实施后,不少企业都与员工将一年期劳动合同改为三年期劳动合同。上海南华兰陵电气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资公司,其人力资源负责人王燕表示,新法实施后,企业今年招聘的新员工也全部是签三年合同,但是,企业并没有感受到人力成本的增加。 “《劳动合同法》根本没有增加用人成本的概念和事实。很多劳动法律规定,企业原来就一直是这样遵守执行的,所以《劳动合同法》实施对我们企业没有任何影响。有些人认为企业成本增加,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企业真实情况。新法增加的是违法成本,而不是守法成本。”单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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