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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还是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14:37 《环球企业家》杂志

  分?合?

  中国能源管理经历了一个由集中到分散,然后再次集中的过程。建国初期,政府内的部委数量很少,仅成立燃料工业部全面实施石油、煤炭、电力的行政管理职责。1970年代,这一部门演变为燃料化学工业部,并随之分拆为煤炭部、石油部和电力部,逐渐分行业进行管理。受苏联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中国在这段时期成立了涉及国民经济各个方面的众多行政机构,政府机构逐渐变得庞杂,单是机械工业部就成立了8个。

  1980年代,众多计划经济部门开始收缩。1982年和1983年,石油部分别成立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简称中石化),两大企业同时具有行政职能。1988年,中国政府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撤销石油部,第一次组建能源部试图对中国的能源进行统一管理,撤销的石油部被改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简称中石油),但后者同样是一家政企不分的国家公司。

  事实证明,这是一次失败的尝试,当时由于大型石油企业反对,成立后的能源部仅仅管理煤炭和电力行业,且由于下属企业政企不分,对这两个行业的管理也难以贯彻,力度十分微弱,无法达到成立能源部的本意。

  在各种压力下,1993年,成立仅5年的能源部就被撤销,中国能源的管理再次分裂为煤炭部和电力部,石油行业则由几个大型企业自主管理。

  1998年,随着市场经济深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拉开帷幕,将化学工业部与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的行政职能合并,组建了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三大石油公司正式挂牌,实现政企分开。2001年,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被撤销,并改组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负责行业的协调。

  但由此以来,多头管理的局面就此形成。石油行业管理权限被分散到各个部门:上游勘探开发的准入在国土资源部(该职能最早是在石油部,然后到了中石油总公司,最后划给了国土资源部);加油站的审批和建设在商务部;价格在发改委价格司;规划在发改委能源局;重大投资在发改委的投资部门;人事在国资委。在很长时间内,中国的能源管理被指责为“不见国家,只见部门”。煤炭行业亦是如此,煤炭部被撤销后,管理权限也被归属到了不同部门。

  这样的管制结构很容易导致产业政策分散化,比如商务部出台的《原油管理办法》和《成品油管理办法》,一般来说这必然会涉及到价格,但价格决定权不在商务部,而在发改委。于是商务部干脆就不提价格,单依靠发改委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高昂。

  这样低层次分散化的能源管理体制导致的一个恶果是,增大了企业间、行业间的利益摩擦。中国将能源零售价维持在较低水平,但却打击了炼油企业增加供应的积极性,原因是原油成本上涨使炼油企业不断亏损。而发生在煤炭和电力行业之间的故事是,由于电价几乎被冻结,面对不断上涨的煤炭价格,发电企业不得不屈从或消极发电,电网公司则坐享利润。

  “从政府角度而言,需要有一个完整的部门来制定统一的能源政策。”董秀成说。2007年,董撰写了一份报告,呼吁发展高层次、集中化的能源管理体系,至少成立一个部级单位,整合现在分散的管理职能,同时建立能源监管机构。

  在他看来,制定政策和实施监管要分开,一方面行政上整合各个分散部门的职能成立大能源部,另一方面在电监会基础上,整合石油、煤炭成立能源监管委员会,“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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