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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首次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认为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大额关税,这一行为违背了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WTO争端解决专家组就“有关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作出了不利于中国方面的临时裁定,要求中方给予进口汽车零件更多优惠。据悉,此次的裁定只是临时性裁定,WTO将在今年3月公布正式裁定。这则消息,立刻在业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案情回顾
事实上,这起争端由来已久。
我国自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对汽车零部件进口实施新机制:《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进口汽车零部件在国内组装整车进行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所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凡构成整车特征的,必须按整车适用税率征税即为25%。
《办法》出台,欧盟、美国等国家开始就此问题不断对中方施压,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控诉中国的汽车进口机制。之后,2006年7月1日前夕,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商务部发文,将原定于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有关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
在《办法》即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之际,世界贸易组织(WTO)临时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更使得欧盟、美国、加拿大和中国之间这场多年的汽车零部件进口争端再度升级。
而欧美等国之所以如此看重这个问题,也许我们从记者获得的一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其中原因:仅2007年度汽车零部件进口累计金额为157.46亿美元。在汽车零部件进口中,传动系零部件位居第一,进口金额为37.42亿美元,所占比例为23.76%;发动机及其零件次之,进口金额为37.15亿美元,所占比例为23.59%;车身及其附件、零件位列第三,进口金额为31.29亿美元,所占比例为19.87%。同时,进口金额位居前十位的国家(地区)分别为日本、德国、韩国、美国、法国、匈牙利、西班牙、加拿大、台湾省、英国,以上国家(地区)进口金额共计为144.14亿美元,占我国汽车零部件总进口金额的91.54%。
正是由于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外厂家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目前欧美重要的汽车零部件厂商及中国高档车制造商都在密切关注最后裁定的内容。
裁定影响
其一,有利于豪华品牌在2005年《办法》颁布之后,其就对国内豪华车市场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由于按《办法》规定,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将按照整车标准征收25%的关税。考虑到由此引发的成本增加问题,2006年5月,上海通用旗下的凯迪拉克停止国内组装生产,转而以纯进口方式在中国销售。紧随其后北京奔驰·戴克旗下的大切诺基也改为了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