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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推新政 环保不过关不能再融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 15:02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

  摘要:据上海证券报2月14日报道,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国家环保总局将联合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推出两项新的环境经济政策——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并推出绿色信贷指导目录。企业环保不过关,将不能上市或再融资。

  绿色信贷政策是指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制订和实施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环保信用。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2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强调,绿色信贷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阶段性的成果,与预期的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主要原因是还有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并没有实行实质性的绿色信贷政策,即使实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阶段。

  2007年9月上旬,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绿色中国论坛”首次提出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在4年内构建绿色税收、环境收费、绿色信贷、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等7项环境经济政策。潘岳还为这一政策体系的形成开出“1、2、4”时间表:即从环保总局与各宏观经济部门合作情况看,争取在1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2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4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从2005年起,环保部门已经对污染企业刮起了4次环保风暴。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光靠这种“风暴式”的政策其实难以真正遏止中国环境污染势头,转向利用市场杠杆更为有效。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还透露,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指导,将充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既引导银行投资环境友好的产业和项目,又限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项目的信贷,使商业银行在审查信贷项目时能够明确环保要求,共同推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

  潘岳表示,为建立成熟的绿色信贷机制,环保总局还将进一步完善环保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同时要研究划分企业环境违法和环境风险等级,更好地为银行评贷审贷提供支持。

  银联信分析

  金融机会分析

  首先,“绿色信贷”是金融杠杆在环保领域内的具体化。

  “绿色信贷”的推出,是将环保调控手段通过金融杠杆来具体实现。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从源头上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经济命脉,有效地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条,遏制其投资冲动,解决环境问题,也通过信贷发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其次,“绿色信贷”对银行业是考验,也是机遇。

  “绿色信贷”对于我国银行业,是一个挑战。越是“两高”行业,如钢铁、水泥等,其贷款需求越大。未来若不加强其环境风险管理,一旦发生给予贷款的企业发生污染事件时,不但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将损及其债权的收回。实行“绿色信贷”对我国银行业也是一个契机,银行机构要下力气研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如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推出绿色抵押等银行类环境金融产品。此外,银行还应该逐步实施绿色采购、能源效率、废弃物管理等良好管理实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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